苏报讯(记者 大秋)“我孩子今年9月就要上小学。我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把原先填写的子女幼儿园阶段的时间进行修改吗?”又到开学季,子女学籍变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应如何填报?税务部门提醒,当子女发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之间的“教育阶段”变化时,千万不要在原来的专项附加上进行修改,而是要新增填写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市民张女士的女儿9月份就要成为一名小学生。“我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把原先填写的子女幼儿园阶段的时间进行修改吗?”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临近开学季,咨询此类问题的市民不在少数。对此,税务部门解释,张女士的女儿从幼儿园升入小学,即“教育阶段”从“学前教育”变为“义务教育”,如果仅对原先填写的子女幼儿园阶段的时间进行修改,这样操作会导致可以享受扣除的时间变成从2020年9月开始,今年1月至8月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就无法享受了。因此,税务部门提醒市民,当子女发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之间的“教育阶段”变化时,需要新增填写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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