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听到呼救声,发现一名陌生男性正在对女住户实施侵害。为了制止,情急之下就踹了男子一下,却造成对方内脏损伤。
要是被判定为故意伤害,赵先生就要赔20-60万,还可能被判刑4年。
这是我接触过的真实事,对于这件事让引起很多人的争议:
支持赔偿的人认为就算是见义勇为,也不能对施暴者造成人身伤害,那以后要是打着这样子的旗号,就会有人钻空子进行违法犯罪;
不支持赔偿的人认为,就不应该赔偿,这也是情急之下才会犯的错,又不是故意的。要是这样子的话,遇到这种事,还要反过来保护施暴者了,要是被他们讹怎么办呢?
后来,赵先生还是赔了不少钱。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我想以后的他就算是看到了也会慎重考虑,甚至是冷漠,因为自己吃过了一次亏,心有力而力不足。
曾经看过一个笑话说:“有个小偷偷东西,因屋主的门质量太好了,导致小偷开不了,死在了里面。家属反而把屋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无独有偶的是最近有个18岁男孩,踹了一个猥亵女孩的男人,竟然被判刑。虽然后面被放了出来,但父亲还是哭泣:
“我后悔没有砸锅卖铁给20万,也就不会发生这样子的事了。”
那现在的见义勇为需要我们怎么做呢?
细细看来“见义勇为”四个字里的【勇】字确实耐人寻味,可以有勇无谋的莽夫,也有勇有谋的智者。但真正发现危险时,谁还能保持智慧呢?或者说见义勇为的人本来就是愚者,还怎么有勇有谋呢?
翻开《水浒传》,我们就能发现有着“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或“武松醉打蒋门神”的故事,就那么来一个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上次一则新闻说,有个男人做了一件好事,不小心伤害了别人,反而是赔钱又判刑,直言:“自己再也不做好人了。”
关于“见义勇为过度反被判刑”,不少人提出自己的观点。
有懂法的人认为:没有见义勇为保护法,没有无限防卫权,这就是这些恶棍生产壮大的原因。不是我们怂、怕,而且好人没有好报就算了,还流血流泪赔偿。那些村霸欺压邻里十余年,就是喜欺软怕硬。
或是有人无奈道:鲁智深、武松的时代过去,还想路见不平?一不小心就要罚几万元以儆效尤。
但也有人愤道:我平时见到这类的事,都躲着远远的。就怕帮着帮着,把自己搭进去。我不知道这世界好人有没有好报,但还是做个冷漠的路人最安全了。
曾经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毕竟做个路人安全,但还是有件事感动了我,至少还是还是会见义勇为。
那时候,我刚好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到一个老人。那时候的念头是觉得完蛋了,要赔很多钱,甚至是倾家荡产。
没想到的是老人站起来,马上过来问我怎么样了,还叫我赶紧走,可能是怕有误会,一直催着我走。我在确定她没事后,也就走了。
至今还记得那个老人,是她改变了我不敢扶、不敢做好事的决心,或许这正是人间的真善美。
或许,面对见义勇为,自保是每个人的必修课。
高尔基就曾说过:“善良,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当遇到需要帮助事时,却有教训告诉我们很多事实,让人犹豫不决。犹豫要不要帮,以前的举手之劳变成了慎重思考,确实是让人觉得沉重的话题。
因救人而让自己家垮掉,何尝不是一种伤害呢?难道这也有错吗?
有个同事看到老人摔倒了,本想走得远远,但良心不安的他还是录了视频,一起和路人扶了起来。
这时,我们总有个矛盾的心理:出手怕吃亏,冷漠又良心不安。
那既然如此,面对见义勇为,还是不放弃,先去考虑自保,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再去见义勇为。
因为我们深信还是有善良之人存在,只是被少许人带坏了风气。想想是一种无奈,做个善事,也要考虑自保了,以至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冷漠。
但总有一天,我们会老去、会遇到困难,需要别人帮助时,那还能怎么办呢?
这是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年轻时候个个造成的冷漠,那真的需要帮助时,那能怎么办呢?自生自灭吗?
还是希望当局者可以做出一些措施或法规,可以很好的保护这些行善之心,不要让他们的善举吃了大亏,又寒了心。
要不然,下次换来的是他们的冷漠。
写下这篇文章,我想说的是:
面对现在越来越多的善举反而诬陷行为,我们还是不由感叹一声,现在做个见义勇为是有多难呢?
当善良变成冷漠时,怪的了谁呢?始终还是人自我作出来的,怪不了任何人。
社会在进步,人心却越来越复杂,每个人对事或人都有着不一样的看法,以至于我们都有了顾忌,是可悲还是可叹呢?
原来,聪明人都是不识字的,不懂看也就不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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