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吴崇远 通讯员 陈敏哲
如今,养老成为了很多家庭的大事之一,而老年人对康养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前段时间,杭州向广大市民先后派发了多次消费券,不少人每天候着手机等“秒杀”。而现在,杭州拱墅区的老年人们也有自己专属的消费券了。
为扶持拱墅区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满足辖区老年人对康养服务的需求,全面打造“全域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拱墅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本次共计发放8800张消费券,总额度为88万元人民币,每一张养老服务消费券面值“100元”,分别由面额“50元(一张)、20元(一张)、10元(两张)、5元(两张)”的副券组合而成。
发放对象:拱墅区户籍且常住拱墅的(人户一致)70周岁以上(含)老年人
发放时间:2020年9月1日—11月30日(工作日8:30-17:00)
领取方式:由老年人本人或家属携带老年人户口本赴户籍所在地社区自愿领取,1位老年人可领取面值“100元”的消费券1张(仅限领取一次,本次活动消费券发完即止),由社区工作人员激活消费券后方可使用。
消费券怎么用?
每次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即可使用50元副券、满40元及以上即可使用20元副券、满20元及以上即可使用10元副券、满10元及以上即可使用5元副券,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1份消费券副券,24小时内呼叫服务次数不超过(含)6次。
本次养老服务消费券,且仅限用于购买拱墅区日托全托、家庭照护、康复服务、护理技能培训、健康管理、辅具租赁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见“阳光老人家”微信公众号“养老服务消费券”专栏。养老服务消费券自领取当日录入“阳光大管家”系统起生效,有效期为30天,涂改或撕毁无效,丢失后不补,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本次养老服务消费券需通过“阳光老人家”微信公众号下单,每次服务可叫2种同类或不同类的服务,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服务结束后,老年人或家属需使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并提供纸质版副券给上门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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