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负责人 高峰:按照规定,你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20元。再一个,不挂牌自9月1日开始不允许上路行驶了。
9月1日起,莒县交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水平。
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对未挂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现场依法查处,并督促驾驶人尽快办理登记挂牌;对已登记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认真核查后督促驾驶人尽快安装。同时对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做好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政策的教育解释工作。
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负责人 高峰:下步交警大队将按照“教育警告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警种联动,对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并督促尽快办理登记挂牌业务。在此莒县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出行前按规定悬挂号牌,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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