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刘七线路段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晋J52***的福田牌中型厢式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因车厢四周喷有“危险品、爆、严禁烟火”等字样,属危险品运输车,民警随即对车辆及驾驶员做进一步了解。

经查,驾驶员张某驾驶的这辆危险品运输车内共载有84箱炸药,每箱有24公斤,且无相关“炸药”手续,该车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行驶规定,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同志依法对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迅速将警情上报至110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派辖区派出所出警,司机张某被派出所民警带回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