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老字号的糕点铺很多,都有自己的品牌糕点。正名斋五毒饼,滋兰斋的玫瑰饼,芙蓉斋的黄百蜂糕,聚盛斋的蜜供,打深宅的糖火烧……有的店铺是专供皇宫御用糕点。现在北京逢年过节,经常买“八大件”,主要是指八种糕点比较出色:点子酥、核桃酥、到口酥、玫瑰饼、状元饼、银锭、枣花儿、螺丝缸炉等。顾客购买时可以配成8样一斤。装进浦包或装盒子,盖上红纸,用纸绳系好了。
那会儿的装糕点的匣子一般是硬纸壳薄做成的长方匣子,上面盖的红纸或黄纸,是门票:店铺字号,用纸绳打包,绝不“掉练儿”。体面大方,有文化蕴含,逢年过节家里来的客人,手提糕点盒儿,花花绿绿的进门,透着喜庆。
北京郊区赶上节日或礼拜天,串亲戚,特别是到老丈人家去。男的骑自行车,后座驮着老婆,老婆手里提着糕点匣子,自行车大梁上还坐一个小孩儿。其乐融融,特别有意思。
东四牌楼出名的糕点铺,有东四北的瑞芳斋、东四西的芙蓉斋、东四东一品香等。旧时芙蓉斋、一品香等饽饽铺还推出的分期付款业务,跟现在按揭贷款买房差不多。民国北京绝大多数饽饽铺搞的是另外一种分期付款,当时叫做“月饼议会”,简称“月饼会”。
“月饼会”就是分期预付款——买月饼的人定期把月饼钱存进饽饽铺,一直存到中秋,最后可以按比市价要低的价钱把月饼拿走。
像这样的“月饼会”在民国北京是非常流行的,任何一家饽饽铺都可以推出,任何一户人家都可以参与,一般是农历一月就开始预付款,每月预付大洋两到五角,事前饽饽铺发给参会者每家一张“会单”,参会者每付一次款,饽饽铺都得在他们的会单上盖一次章,等八个章盖满,中秋节就来临了,这时候参会者可以拿着盖满章的会单去饽饽铺领月饼,就像我们现代人可以拿着单位发放的月饼券去实体店领月饼那样。
不光月饼,馒头也可以这样分期预付。那时候加工并出售馒头的店铺叫“蒸锅铺”,小户人家从正月份开始就可以去蒸锅铺付款,每月也是预付大洋两到五角,蒸锅铺也发给他们会单并依次盖章,到了年底,付满全款的人家就可以拿着会单去领一大堆馒头了,过年时供祖宗用的馒头、拜神佛用的馒头、串亲戚用的馒头,都从这里来。
民国北京的面食点心并不贵,像月饼,上好的也不过5角大洋一斤。个中原因并不复杂,最主要的原因是,那时候的工薪阶层收入太低,你让他一次付清全款,他根本付不起。1929年,北平社会调查所通过记账式调查的方式记录了北京城内48户市民的家庭收入,他们当中有工人,有小学教师,也有人力车夫,每月的平均收入只有15块大洋,一家人花,买米买面买油买盐买柴买炭,果腹之余所剩无几,过一回中秋节,还真拿不出月饼钱。饽饽铺推出分期付款业务之后,无论是分期归还还是分期预付,平时紧巴一点也就省出来了,正能解决广大穷人的燃眉之急。
另外这分期付款对饽饽铺也有好处。第一,本来买不起月饼的人家也能买得起月饼了,本来只能买5斤月饼的人家可以买上10斤,刺激了北京城的内需,扩大了饽饽铺的销路;第二,像“月饼会”那种分期预付款业务,让饽饽铺账面上周转的资金更充足,同时也等于订单式生产,饽饽铺老板翻一翻会单存根,就知道节前总共要加工多少月饼,总共要采购多少原料,不至于将来卖不完或者不够卖。
东四牌楼的芙蓉斋饽饽铺是前店后厂,家庭式作坊。1956年公私合营后,在朝阳门外建食品厂,专门生产芙蓉斋牌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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