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办法》要求,太原市将开展2020年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报工作,申报时间:9月15日—10月20日。

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为: 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技师、高级技师。

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并满一年的在职(聘)人员。

生活补助标准为: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补助5000元、3000元和1500元。

租房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补贴1200元、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补贴1000元。

学费补贴标准为: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来并工作当年补贴18000元。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标准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1.5万元补助;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补助按年度申报,发放时间均为2年。

申报时间为9月15日—10月20日,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