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石漠化严重的石林县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供图
昆明市石林县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依法监管杜绝“一刀切”、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防治攻坚战、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切实肩负起守护全县“蓝天碧水净土”的重任。
建成区绿地率持续增长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供图
政务服务能力提质方面——
为了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石林县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做好事前服务,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提示,从源头防控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优化审批环节,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间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2019年至2020年7月,全县新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执行率达100%。
落实不见面审批,提高网办深度,在排污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做到全过程网上申报、补正、修改及发放排污许可证。同时,纸质许可证可直接邮寄企业。2020年以来,共办理排污许可证核发89份。
石林县启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辖区内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2020年以来,全县已按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要求及流程,完成了2个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每个项目至少为企业缩短35天时间。
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件大厅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供图
杜绝“一刀切”式关停企业方面——
石林县实行柔性执法,助推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全县对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免除现场执法。对因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不予处罚。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廉政工作制度、文明办公规范、便民办法、举报办法和电话等,均在石林县政府网站公开,把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加强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2020年以来,共查处20起环境违法案件并移交至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约谈了2019年未缴纳罚款的违法单位(个人)3人次,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1件环境违法案件,依法对1起环境违法案件的违法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收缴罚款;对不能有效送达的2位当事人,创新性的依法在省级报刊上进行公告送达。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石林县深入推进砂石骨料生产企业环境专项整治、汽车维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三磷”企业专项整治,落实城市扬尘防治措施,不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空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优良率为100%。
饮用水源生态环保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供图
水污染防治方面——
石林县明确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领队”,县河长办和各成员单位强化监督执法、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多举措保证地表水环境质量合格。
2020年上半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水质以及巴江河和普拉河水质均达标。全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地表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石林县启动镉砷高背景值区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项目,积极联动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协同农业、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共享部门间土壤环境数据和信息资料,为净土保卫战提供基础数据库支撑。
截至目前,石林县辖区内无疑似污染地块,无轻微污染、轻度、中度、重度污染的地块。
在打好治污防控战的同时,石林县也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石林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有序推进林业生态建设造林绿化工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宜林则林、宜草则草。
2020年以来,石林县围绕城市面山、交通沿线、水源保护区和涵养区,大力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以及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绿色廊道等工程建设,共实施林业生态建设造林7.81万亩,森林覆盖率逐步增长,从2015年的40.95%增加到2020年的42.1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县城建成区,石林县多年来严格执行绿地系统规划和“绿色图章”管理,对绿地率达不到规划指标要求的项目“一票否决”。严格执行“绿地占用”审批事项,有效保护绿化建设成果。在县城建成区不断扩大的同时,绿地率持续增长。2020年上半年,石林县建成区绿地率为35.6%。
云南网记者 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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