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经县委研究,决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开展十四届县委对村巡察工作。本次巡察由县委巡察办牵头负责,成立4个县委对村巡察组,对全县76个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民委员会、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开展常规巡察。根据《2020年县委对村巡察工作方案》(留巡办发〔2020〕2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2020年8月31日至10月31日。

二、巡察监督重点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村级组织、村组干部在落实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惠农利民政策、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工作部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着力发现村级组织、村组干部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农村“三资”管理、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开展组织生活、换届选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巡察主要方式

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谈话了解、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围绕巡察监督重点内容进行深入了解。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涉及范围的问题及涉法涉诉信访,巡察组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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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地点:巡察组驻地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时间)

以上举报方式均由县委巡察组直接管理。

特此公告

中共留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8月31日

编辑:张 露

责编:尚小靖

审核: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