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总体部署

扎实推进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进一步规范全市养犬行为

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公共环境

7月23日至12月31日

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为开展好专项行动,成立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联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物价主管部门、各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开展此项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整治区域包括:城区内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车站广场、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医院、影院。

8月19日,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涿州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办事处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成立公安牵头,综合执法、社区居(村)委会等为成员的联合执法组,全面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村)委会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养犬人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和遛犬不栓链的行为进行劝阻教育。

公安局

负责办理《养犬登记证》的管理和捕杀狂犬、野犬,抓捕无主犬,负责对不服从管理、行为过激、妨碍执行公务的犬主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负责对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车站广场、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公园景区以及其他室外公共场地进行巡查,对养犬活动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管理,并对犬只随地便溺污染环境的犬主进行处罚。

农业农村局

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和开具《宠物防疫合格证》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患有危害人体健康疫病且不宜救治的犬只及公安部门和养犬人移交的病犬、犬尸进行无害化处理。

司法局

负责出动宣传车在全市整治区域内开展不间断地流动宣传《文明养犬倡议书》。

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集中整治阶段 :8 月 24 日至 9 月 30 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常态整治阶段: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坚持 标本兼治原则,公安、综合执法、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发区 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自8月10日至9月1日,开展养犬集中宣传活动1次,每周五城区派出所组织集中清查行动4次。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1000余份,劝解遛犬不栓犬链人员83人,清理犬只粪便污染环境行为30起,共摸排犬只登记220只。

文明养犬是个人素质

也是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

更是每个养犬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安机关提醒养犬居民

争做文明养犬人

共同营造美丽和谐的文明涿州

宣传图片:河北美术出版社

作者:尹戈

通讯员:方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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