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客户端9月4日消息,近日,深圳市一小区发生养犬纠纷。事情起因是一名女孩在走出电梯时,被宠物犬咬伤。事后,涉事双方家庭协商赔偿和后续事宜,并达成一致协议。
但不曾想,事后双方家庭再起纠纷,女孩的家长杨先生因不满犬主陈小姐的行为上门理论并产生争执,其间小狗受到杨先生摔打后死亡。据陈小姐称,其家人也在争执中受伤。
事后杨先生称,是陈小姐发来的“要求加强教导”等文字让他不满,希望重新协商。事发当天,自己在理论中被小狗咬伤,才做出摔打行为。
小女孩抚摸陈女士母亲抱着的小狗,此时由陈女士父亲牵着的黑白花色小狗做出冲撞动作,但被及时拉开。
在搭乘电梯时,女孩多次抚摸白色小狗。
女孩欲出电梯门时被狗咬伤
“监控中小孩进电梯不到10秒就主动触碰另一只小狗,可能出于自身防范意识,狗狗将小女孩咬伤。”陈小姐表示,当时女孩家长要求她出面处理解决事情。她第二天带齐犬只材料与对方见面协商。
调解协议书
杨先生宣称调解书无效
陈小姐父母身上被擦伤。
据他介绍,8月30日,自己的孩子被咬伤后,经医院鉴定为“狗咬伤(Ⅲ级暴露)”。8月31日,双方在社区工作站调解下就赔偿和后续处理达成一致,但他对第二天陈女士发来的消息感到不满、因此提出重新商谈解决方案。
其表示称,9月1日当晚,他前往陈女士家中理论时,被狗咬伤大拇指和中指。“生气之下就把狗拖在地上摔了几下”。
而对于陈女士指出的冲入家门、抢夺狗并将其摔死的说法,他予以了否认。
近年来,深圳市豢养宠物狗咬人、狗吠扰民等引起的治安纠纷警情逐年增多。
深圳知名律师评论员张兴彬律师表示,不少小区业主养犬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给其他小区业主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物业管理部门需依法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以防犬只伤人事件频发。
“至于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调解的情况下,受害业主气未消,又到养犬业主家中摔死该犬只并发生争执,应本着互调互让的精神友好处理该邻里纠纷。”他表示,摔死该犬只的业主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依法也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作出必要的赔偿。
(原题为《深圳一小孩被宠物狗咬伤,达成调解后狗被摔死,警方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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