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份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上上谦火锅(长宁店)的热水杯、调料碗检出大肠菌群。3日傍晚,上上谦在其官方微博发声,称“我们会整改,我们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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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8月30日,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在长春贤合庄火锅新天地购物公园店用餐时锅底发生爆炸,导致手部脸部被烫伤,衣服沾满油渍,而门店经理却提出只赔偿1000元的解决方案。对此,该网友表示“衣服都不止1000元,贤合庄没有处理问题的态度”,并感叹“吃火锅都买份保险吧,有生命危险!”事件曝光两天后,该网友便删除上述微博。对此,记者致电贤合庄涉事门店进行核实,该店负责人李经理表示,确有此事发生,目前贤合庄方面已与消费者和解,事件已处理完毕,具体方案暂不方便透露。

上上谦火锅是一家“网红”火锅店,系艺人薛之谦与友人共同投资创建的餐饮企业。

据了解,薛之谦名下的上上谦火锅并非“初犯”,不是第一次登上“黑榜”。在今年6月份,上上谦火锅的另一家门店清洗消毒待用的筷子也检出大肠菌群,并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上上谦火锅在前后不到三个月时间里,两次因餐具中检出大肠菌群而登上“黑榜”,这无疑充分反映出上上谦火锅在餐具清洁卫生环节存在严重疏漏,没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规章制度,背后的实质问题是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漏洞、缺失。

既然薛之谦名下的上上谦火锅接连上“黑榜”,那么监管就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必须依法予以严惩,让其感觉到痛感。唯有如此,才能倒逼上上谦火锅认真整改,完善作业流程,堵住内部管理漏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而不是以一纸道歉来搪塞大众。而且,不论是普通人开设的餐饮机构,还是名下跨界开设的餐饮企业,谁都没有特权,都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都要把食品安全摆放在首要位置。餐饮企业只要存在食安问题,就必须依法惩治,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也不因是普通市民开设的餐馆就轻罚,或因是明星开设的饭店就加重处罚。

实际上,近年来,“网红”跨界开店卖衣服、明星跨界开店做餐饮,已经成为一种潮流,甚至出现一种明星扎堆开火锅店的迹象。比如,黄磊和孟非在南京合伙开了一家名为“黄粱一梦”的火锅店,包贝尔和贾玲合资加盟了辣庄重庆老火锅,陈赫、叶一茜等人合开了贤合庄火锅店,黄晓明等人合伙开了非热辣壹号火锅店,前不久郑恺投资入股的火凤祥鲜货火锅店因装修设计抄袭问题上了热搜……

明星利用明星效应,跨界开店做餐饮,延续“粉丝经济”,吸引粉丝前来消费,赚粉丝的钱。这本身无可厚非,并不丢人,属于正常的商业投资。但是,明星跨界开店不能把粉丝当成冤大头,不能透支粉丝信任,不能就此无视法律法规。相反,明星跨界开店在赚钱的同时,更应珍惜羽毛,要靠餐饮质量和服务品质争取消费者,将副业打造成延续个人口碑和形象的新招牌,成为美食文化的传播者,而不是为让副业赚快钱而砸掉自己的口碑和形象。也只有这样,明星跨界开店才能走得长远,否则只会是一阵风,倒闭只是时间问题,孟非的面馆、韩寒的餐厅就是前车之鉴。

总而言之,明星跨界开店捞金,不仅要走心,立足于品质,更要有良心,把安全摆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