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猪的放肆侵害背后是村民的弱势

文 / 上海阿蔡

野猪大约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可以跳龙门的,早先它们是不会有这样的奢望的吧?但是,野猪们大约跟人类一样,也会有它们的谚语,比如说:“不是你办不到,只有你想不到”。现如今,野猪们的开心,正在不断地印证着它们的谚语。不是吗?它们每天都会说:“瞧,俺们到哪都可以随意的吃,随意的糟蹋庄稼,随意地进入村民的田地,谁们都不会把我们怎么样!”

真的,野猪们说的真是那样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一些新闻都在说——“村民们都拿野猪们的肆无忌惮,毫无办法。”各地新闻经常报道说:野猪们经常到村民的地里抢掠,任意吃喝玩乐,任意糟蹋粮食与瓜果,村民们却都没有招架之功,面对野猪的成群结队的抢夺破坏,只有嚷嚷着骂骂与抱怨,哭泣而已。——如果你想教训野猪,打击猎杀野猪,那你就是对野猪们的犯罪,就会有神圣的法律来制裁你,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瞧瞧,这不是“野猪跳龙门”吗?野猪的尊贵,不是明摆着吗?在野猪面前,村民们是“弱势的一个群体”,现如今,这个现象是很明显的了!据说,对野猪的保护是有级别的,野猪享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尊贵待遇,而村民们,可以拿什么去跟野猪匹敌呢?总之,村民们不可以有跟野猪们干架的“非分之想”,即便村民们可以找棍棒、刀具,或猎枪之类的战胜野猪之器具,但村民们没有可以这样跟野猪干架的法律依据。

可能有些人会想不明白,他们会试图帮村民们找些法律依据,以便可以让村民们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对付野猪的侵略,对付野猪的蛮横与掠夺自己的辛苦种植的劳动成果”,但是,假如有这样想帮助村民对付野猪的愿望的人们,大都,都会以徒劳的结果而放弃,毕竟村民们目前还没有比野猪尊贵的“法律依据”。

也许另外有一些社会人士,他们会以智者的身份启发村民们,或告知社会:“村民们在野猪侵害下所受的损失,可以找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去要求赔偿。”但是,迄今为止,——还很少有新闻报道说:——“这种要求赔偿的做法,值得提倡。”

事实上,迄今为止,一直还没有关于村民要求政府部门赔偿的成功的——如愿案例,更没有这种赔偿得到普遍推行的事实可见。因此,有关受野猪侵害而要求得到赔偿的说法,也只是“美好的愿望及传说而已”,只能是水中捞月,费劲而已。

可以想象,面对野猪的大肆侵害,所有遭受野猪之害的村民们都是弱势群体,这个弱势群体,它包括那些正处在野猪侵害区域的更多村民,尽管他们之前只看着本地村民在被野猪侵害之后的哭诉!而那些因野猪侵害而导致“返贫”的不幸村民,像他们这样进入弱势群体的村民队伍,也在逐步的扩大,这应该也是符合客观规律的逻辑的,毕竟到目前为止,野猪们的荣华与尊贵,还依然远远胜过被野猪侵害的村民们啊!

不是吗?但愿这种状况可以得到尽快的改变,至少村民们的法律地位之享受,应该可以跟野猪们平起平坐吧?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是否需要立法机构再立个解决村民尊贵地位之法律呢?总之,无论如何,解决村民们面对野猪的弱势地位之决策,之行动,一定要讲究办事的效率,特别是坚决不能再让一些村民因为野猪的侵害而导致“返贫”吧!再者,也不能因为野猪的侵害而导致阻止村民们的“致富”吧!

阿蔡 写于2020年8月29日晚23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