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答微信群朋友的一个问题:

“现在A公司收到一份B匿名举报信,信中说A公司的采购经理C通过指定私人D的银行账户收受回扣20万元,信中只有D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付款人名称及账号全部涂掉辩认不清,除此就没有任何信息了,问该怎么破案?”

建议步骤:

第一步:核查收款账户(即收款人是谁)

信中所说的“只有D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那就先核查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名称。一旦D的银行账号和开户名称确定了,就知道收款人是谁(至于如何获取,操作方法很多。)

第二步:核实真正收款人(受贿人)是谁?

第一步核实后,然后核查“D的银行账号和开户名称的人”是否A公司的采购经理。如果是就锁定受贿人

第三步:如果D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不是A公司采购经理?

有可能,让对方打款至指定账户,再转多个账户后,转入关联账户。

有可能,让对方打款至指定账户,再让人去提现,后换银行,存入亲人账户。

方法一、查付款人确定付款人是公司合作方后,然后通过合作方来锁定受贿人。

方法二、查收款人(D的银行账号人),排查是否与A公司采购经理利益调查,来锁定受贿人。

方法三、公安查,获得证据,从而达到目的。

第四步:核查付款人(即行贿人)。

虽然没有“付款人名称及账号全部涂掉辩认不清”。但是你查实了收款人(或受贿人),对应付款人(即行贿人)就自然而然清楚了。

今天话题:

[LVHZ]问:@有明反舞弊,如何取得吃回扣的证据?内审人员不是公检法没权查看别人的微信、支付宝和银行流水,您是如何做到被查人自觉提供流水给您查呢?

[DAZUWUYIN]这个也是我好奇的!

我答:给你明确一下,你问的是二个问题:

第一、关于“文章里说的回扣案子”,有的细节太敏感,在写文章不方便写的太细,既然你问我这个问题,我就跟你说一下,在谈话过程中要求对方提供微信和支付宝记录,所谓地“自愿提供”,不是嫌疑人自已给你查看。

我说的“自愿提供”意思,第一、在谈话笔录里,结尾一句话“以上记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第二在开头,要申明“以下所述是本人自愿行为,本人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你说的涉及第二个问题:吃回扣如何取证?

首先要明确吃回扣有很多做案手法:

(1)有的是直接给现金;

(2)有的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

(3)有的是直接通过支付宝转账;

(4)有的是通过公对私转账;

(5)有的是通过私对私转账;

(6)有的是通过私对公转账;

(7)有的是第三方现金、转账等。

另外,所获资金为免被查,采用的手法一般的有:

1、大多以现金方式拿回扣,以免留下证据被查。

2、让对方打款至指定账户,再转多个账户后,转入账户。

3、让对方打款至指定账户,再让人去提现,后换银行,存入账户。

4、让对方打款至他人名下,将储蓄卡和密码收下,拿回家用POS机一笔一笔刷出。

5、消费场所的会员卡,由对方充值,如会所VIP,几万至几十万不等,均由做对方帮其充值。

6、对方回扣,写成借条的借款,若被查,则推诿为找对方的借款;若一切顺利未被查,对方和自己知晓,借条无效。

另外,2019年我们查了一个案子“性贿赂”变相非公受贿

第三、取证

吃回扣取证,以我多年经验,审计监察人员要想拿到吃回扣的证据、然后报案、公安立案,的确是有点难度,也是不可取的办案思维吃回扣证据就是“有充分证据嫌疑人拿钱,而且达到立案标准就可以做实”。那问题来了?如何做实吃回扣的行为呢?当然,如果举报人直接提供给你证据,那你就不用查了,直接拿了证据可以报案了,不过这样干审计监察也没劲,因为没有挑战性。我的经验是,95%是自已查,5%是靠举报。

吃回扣取证,相比之下,不像职务侵占、贪污等犯罪行为容易。因为很多是“空对空”,“一对一、一对N”。但是从舞弊调查实践来看,也不是没有办法。多数采取迂回打法来做实证据。可以采取以下二种模式:

立案调查模式:

模式一:民事诉讼——移送刑事——刑事判决

模式二:刑事报案——刑事调查——刑事判决

调查思路模式:

模式一:案件线索——外围调查——内部调查

模式二:案件嫌疑人——外部人员——内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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