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凌迟,大家可能会想到一些影视剧中可怕的场景,这种刑罚最早出现在秦汉时期,南北朝开始流行,唐宋两代被彻底禁止。但其实这种过于残忍的刑罚并没有永远消失,而最后一次凌迟还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有一人受此刑罚,他就是张伯魁。

张伯魁,1917年生于巨鹿县东张庄村一个农民家庭,自小就是地痞流氓,不学无术,1936年,在国民党五十三军当兵,七七事变后就带着几个兄弟投靠日军,任县警备联队大队长,负责监督当地的爱国反日行动。他是个十足的混蛋,到处欺压无辜群众,因此有一首打油诗,说的就是他:“巨鹿人民倒了霉,出个汉奸张伯魁,杀人一千八,不分你我他。”

张伯魁有了一点权力,就开始作威作福。有人向他举报附近的凌石屯窝藏抗日分子,他带着手下将村民围在一起逼他们交代,乡亲们不愿意说,他就剥光妇女的衣服用鞭子抽打,其中有一个待产的孕妇竟被活活打死。

1940年,张伯魁杀害了一位爱国游击队队员,有人认出是董营村人,他就来到村中,要求他们交代其他队员的名字。全村人大部分都不知情,他就拉出一个男孩,用刀子砍向他,男孩椎骨断裂,他的刀子断了个尖,他竟然无耻地对男孩父母说:“赔我刀钱!”最后搜刮了全村财物才离开。

1943年,他为表忠心亲自从狱中提出一队抗日干部,抽出东洋刀向他们砍去,一连砍下十八颗人头;1945年春妇女主任李庆芬被捕,被军犬咬伤,最后被蝎子生生蜇死。

他不仅对无关之人狠毒,对自己的亲戚朋友也是残忍无比。

他有一个好友,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但因为这个人交不起日军的征粱求到了他的面前,他觉得丢了面子亲自杀害了旧友;有一次他心情不好,跟手下说等会见到的第一个人就要被他杀死,结果走来的是他的舅舅,他气愤极了,直接给这位发须花白的老人几个耳光,骂道:“真xx晦气!滚,你个不长眼的东西!”所作所为简直就是畜生一般。

因此日本投降后,张伯魁十分恐惧,先后逃往关、石家庄、天津等地,1948年任天津保安团营长,11月被编入傅作义陆军部队任营长,后在行至南口附近时,全队被解放军歼俘。

临湍

但是因为解放军不清楚他的身份,教育后见张伯魁态度良好就将他释放了。没想到他偷偷溜回去继续任职,1949年2月,北平和平解放,他畏罪潜逃到绥远、上海等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951年,巨鹿县的一个特级侦查员牛春水奉命来到上海执行任务,途经一家杂货店时发现一个满脸麻子的人,这张脸熟悉又陌生,最后终于认清正是张伯魁!牛春水大叫一声抓住了他,原来张伯魁为了不被发现竟自毁容貌。

张伯魁被抓的消息传回巨鹿,大家奔走相告,十分高兴,县政府也被请愿的群众围得水泄不通。他们认为只让张伯魁吃一颗枪子太便宜他了,县政府想出了一个两全之策,仍然判处死刑,枪决执行,之后顺应民意把他的尸体交给百姓。

1952年1月,公审大会召开,周围站满了愤怒的群众,每个人都看着张伯魁咬牙切实。

受害人代表依次上台声泪俱下地控诉其罪行,桩桩件件骇人听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宣判的声音一落下,公安战士将绑在木桩上的包括张伯魁在内的七名罪犯解下来,让他们面城墙跪倒。

七声枪响过后,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其他六名犯人当场死亡,但是行刑的子弹并没有打中张伯魁,而是从他两腿之间穿过。执行完毕后,所有的行刑人员全部撤离。只剩民兵上台维持秩序,群众们排起了长队,准备活剐张伯魁。

每人带了一把刀子,他们不顾张伯魁的求饶,每拉一刀,他的身体就扭动几下,就这样恶贯满盈的张伯魁被一刀一刀凌迟处死。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群众到底比不上专业的刽子手,张伯魁双腿被割掉一半的肉后,就因失血过多死了。

凌迟刑罚过于残忍,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但是有些罪大恶极的汉奸,被凌迟一点都不冤。一个人有权利选择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但是我们要永远记得善恶终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