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珠海拟出新规,

向这类车辆说“不”!

不管本地的还是外地的

或全天都禁止在珠海上路行驶!

9月4日,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

目前,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 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正公开征求意见。

通告显示,

自2020年12月1日起,

全天禁止黑烟车在珠海市

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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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烟车”污染物的排放贡献远超轻型汽油车

据介绍,2019年珠海共出现29天轻度污染天气,全部为臭氧超标所致,而机动车尾气是空气中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重要来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太阳光照射下,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生成二次污染物臭氧。“黑烟车”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其污染物的排放贡献远超轻型汽油车。

全天禁止黑烟车在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

《通告》显示,自2020年12月1日起,全天禁止黑烟车在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通告》有效期5年。黑烟车禁行标志牌主标为国家规定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下面辅以“黑烟车”等文字。黑烟车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珠海市黑烟车禁行标志牌式样

《通告》明确,其所称黑烟车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黑度1级的机动车,上述车辆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禁行限制。

意见征求方式

即日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6-2650917,或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cks@zhuhai.gov.cn。个人意见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

市生态环境局下一步

将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

由业务承办科室对《通告》

进行修改和完善,

并加强和政府有关部门、

社会公众进行充分的交流。

让我们共同努力,

守护“珠海蓝”!

对于黑烟车,

你怎么看?

赶紧来提出你的建议!

来源:珠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