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市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轻者罚款重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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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林市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轻者罚款重者拘留!

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环境,还害人害己,如果不在允许的时间内燃放还会被罚款。近期,吉林市公安机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吉林市烟火类观赏品施放管理办法》的权威,将在2020年“财神节”前后,对涉及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重点打击。

9月8日,记者在吉林市公安局了解到,从年初以来,治安支队危险品管理大队在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因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9起,行政拘留10人。因违规燃放烟花案件20起,涉及20人,罚款6500元。

“吉林市是烟花爆竹限放城市,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是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全市公安机关近期按照《吉林市烟火类观赏品施放管理办法》,加强烟火类观赏品管理工作,将对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据市治安支队危险品管理大队四级高级警长宫喜权介绍, 对违反规定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每年的农历腊月23日至次年的正月十五,为吉林市允许的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沿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研发的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100至500元行政罚款,对违法行为人为单位燃放的,将对该单位进行1000至3000元的行政罚款。
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的限放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向属地派出所举报。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金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