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安局原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某的落马,无疑为 “双面贪官”的阴阳两面人性作了最好的注脚。李某也是继原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副局长邹剑刚受贿罪被判刑后,苏州公安系统被法办的又一警界贪官。

落马前,李某是苏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职)、四级高级警长,且其先后还历任过苏州市公安局平江公安分局副局长、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公安分局副局长、苏州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警察支队政委等职,2019年5月2日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查。

而就在李某被查前的三个月前,他还就苏州市“两打”专项行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并在采访中高调表态:打击犯罪要以人民为中心,什么犯罪高发就打击防范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治安问题。俨然一由副凛然的正义之身形象。

令李某“正之义身”形象轰然倒塌的,恰恰是李某被指控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事实。

2017年4月,群众匿名举报王某甲等人在苏州市吴中区藏书镇菜场等地开设赌场,经各级领导逐级批转至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治安大队办理。同月24日,该大队会同吴中分局藏书派出所传唤杨某、姚某,二人供认伙同王某甲等人开设赌场的事实。次日,该局刑事立案,由藏书派出所承办,对杨某、姚某刑事拘留,并对王某甲、段某上网追逃。

同年4月底5月初,王某甲得知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后,给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徐某甲20万元,让其帮助自己逃避处罚。徐某甲依次通过沈某、时任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的滕某,最终请托至时任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的李某处,希望王某甲能“取保候审、从轻处理、不要吃官司”。

然而,李某身为负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职责的警察,却违反相关警察义务和纪律要求,一方面多次向时任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陆某违规打听案情,并希望为王某甲办理取保候审;另一方面,李某依次通过滕某、沈某、徐某甲转达给王某甲,到派出所投案时“该讲的讲不该讲的不要瞎讲”。

陆某接到李涛关照后,主动联系时任藏书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查处的分管副所长王某乙,称王某甲若投案自首,希望办理取保候审。2017年6月5日,王某甲至藏书派出所投案,按照李某与滕某的指示,对犯罪事实拒不交代。同年7月5日,经陆某审核同意并报他人审批,对王某甲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了处罚,自然会收到犯罪分子送予的好处。事实上,受贿罪也是李某被控的罪行之一。

法院查明的事实是,2010年至2019年,李某在先后担任苏州市公安局平江公安分局副局长、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公安分局副局长、苏州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警察支队政委、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利用其分管负责刑事案件侦查、禁毒工作、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翁某乙、倪某等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折合228399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2020年7月13日,苏州吴江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涛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