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为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0〕36号)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5号)。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云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呢

快随小掌来看看

↓↓↓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涉及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其他相关待遇,在7月1日以前应享受的,按7月1日以前的标准进行计发,以后的按新标准进行计发。

昆明社保部门也积极

响应国家人社部门的政策要求

相继出台了2020年失业补助金政策

进一步放宽了昆明失业人员申领条件

已经有不少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上午十点钟,在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些市民正在等待办理今年的失业补助金。为了避免人员聚集, 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采取叫号办理的方式,每天办理120个号。

申领条件是什么?

该如何申领?

↓↓↓

此次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政策实施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均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科长 施恒 :“前段时间因为办理点比较集中,所以大家集中在这里排队,考虑到领取的人群会很多,所以我们把办理的地点从就业局分散到了十个街道办事处,领取的人数现在大概已经是五千多人六千人左右。”

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市民,可以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领,也可以通过"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进行申领。

今年,为了应对疫情

国家还出台了阶段性惠民政策

其中提到农民工也可以申领生活补助啦!

分为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

往下看

↓↓↓

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都是对参保农民工的失业保障政策,两者互为补充,在特殊时期将所有参保失业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障范围。

1

一次性生活补助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社会保险法未对农民工作出特殊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部分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失业保险政策,实行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

2

临时生活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明确规定,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农民工指的是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3

政策实施期限

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是常规政策;

临时生活补助是阶段性政策(2020年5月-12月)。

1

申领条件

所在单位缴费,农民工本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后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农民工,失业后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2

发放标准

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标准由各地制定,实际操作中,主要按照失业保险金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当地低保标准等确定;

临时生活补助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

3

发放方式

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是一次性发放;

临时生活补助是按月发放。

符合申请条件的小伙伴们

赶紧去申请吧!

掌上春城综合整理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YNTV2都市条形码(记者:刘明琼 杨友存)、就业彩云南

编辑:李佳怡 实习编辑:农天琴

审核:周晓雪

终审:李严

长期接受来稿,投稿邮箱:zscc812@sina.com

点击"阅读原文",更多资讯尽在掌上春城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