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警局郴州支队、广东省连平县公安局通力合作,雷霆出击,成功打掉一个流窜于广东、江西、湖南、四川4省作案的碰瓷团伙,分别在湖南省汝城县和广东省清远市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8月15日9时45分,桂东大队民警在武深高速北往南九龙江出省检查点执勤时,发现牌号为粤F10N01的红色凯迪拉克轿车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在后备箱内发现6块号牌,分别为赣B7E6V2、粤AP7R09、粤F10773,经过检查都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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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张某交代,车辆是向陈某借的。车上乘客李某曾于2016年因多次驾车碰瓷被宜章县公安局以敲诈勒索罪刑事立案,同年被宜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在询问车内其他人员时,均对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来历支支吾吾,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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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查,民警确认该车的真实号牌为粤F10N01,且赣B7E6V2号牌无相关车辆信息,调取卡口照片,发现该车在当日上午曾悬挂赣B7E6V2经过卡口被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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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桂东大队民警通过分析,此案件极有可能牵涉“碰瓷”敲诈勒索的团伙犯罪,大队立即将情况报告支队,支队长刘毅刚指示桂东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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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专案组分两组人员同时开展调查,一组人员负责对三套伪造号牌使用情况进行轨迹分析,另一组人员对乘车人的身份进行调查、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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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轨迹和卡口过车照片分析排查,排查出一辆黑色马自达使用过其中一套伪造号牌,且被广东河源警方跟踪追查。专案组在对车内人员的身份进行核查时,发现乘车人员多次经过监控卡口时,都使用口罩等物品进行身份伪装,乘车人身份有异常。

8月17日晚上,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扣留车辆信息与桂东大队取得联络,通报了大队所扣留车辆涉嫌犯罪,大队民警立即将此案查获人员身份信息及照片发送给广东连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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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东连平警方核查,此伙人员以“碰瓷”为手段在广东、江西、湖南、四川作案多起。且团伙人员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其中有负责制造事故的人员、外围敲诈人员等,甚至冒充110接警中心人员,涉案人员达20多人。广东连平警方已侦查较长时间,目前正处于收网阶段。广东连平警方确定李某、陈某、潘某、张某等5人为诈骗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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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通过电话会议商议案情,连平警方请求桂东大队将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并商定于8月19日在两地开展统一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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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上午,桂东大队民警分别将李某(男,28岁,湖南省汝城县人)、张某华(男,31岁,湖南省汝城县人)、潘某福(男,27岁,广东省新丰县人)等5人抓获,扣押作案车辆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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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平警方前往英德市桥头镇,抓获陈某清(男,38岁,英德市桥头镇人)、陈某霞(女,42岁,英德市桥头镇人)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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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广东连平警方在新丰县将碰瓷团伙主要人员曾某富(男,30岁,新丰县人)抓获归案,扣押作案车辆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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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0年6月29日14时左右,受害人郑某驾车行经105国道连平县隆街镇百叟村路段时,突然被一名男子超车逼停并告知其撞到了人,超车男子要求郑某驾车掉头返回“现场”处置。郑某回到所谓的“现场”后即有两名自称为“伤者”的男子向郑某索要医药费。郑某正心存疑惑之时,又接到一自称是“110警察”的来电,要求受害人尽快私下赔偿解决,否则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为求花钱消灾,郑某最终妥协并以微信扫码的方式支付给“伤者”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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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介绍,这伙人作案时分工明确、角色清晰、手法娴熟,选择目标多为单独驾驶车辆的车主。选定目标后,会由团伙成员驾车逼停受害人(目标车主)并谎称其撞了人,诱使受害人入套,随后由其他团伙成员假扮“伤者”索赔,在受害人将信将疑之际,再由另一位团伙成员假扮“110警察”告知受害人“驾车逃逸”将会面临“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坐牢”等处罚,建议车主和“伤者”私下处理,不少车主受惊吓后都会慌神被骗,选择赔钱私了从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