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涛)今年以来,福泉市按照“有利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有利于盘活各类资产、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效”原则,制定“三清单两流程一机制”,全面推进放活经营权落地见效,为发展壮大“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支撑。

福泉市制定资产清单、政策清单、项目清单,增强发展实力、发展活力与发展动力。按照“公共服务类、生产经营类、基础设施类”组织17家市级涉农部门对分布在全市59个行政村的国有资产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各类资产684个,资产总额2.67亿元,按需整体划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经营管理,充实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原始积累。按照“非禁即准、定向投放”原则,梳理产业发展、经营管理、金融扶持、项目建设等政策58项,明确政策落实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推进政策红利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释放;配套制定福泉市产业结构调整奖补政策,明确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自主或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及产值效益、农产品销售、示范社创建等9个方面奖补标准。认真对照15家州直部门58项支持政策,按照“主管部门统一推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需承接”的模式,组织17家市级涉农部门建立可由村级承接实施的项目库,储备项目220个,预计总投资5亿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采取组织自建、合作共建、劳务输出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获取收益。

同时,福泉市统一规范资产划转流程与项目实施流程,解决“放不下、放不好”的问题。由市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制定统一规范的资产划转流程图,让资产划转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严格按照州级15家部门支持政策和市级17家涉农部门220个支持项目建设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局按照项目类别分类制定实施流程图,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全程跟踪服务,为项目建设、管理、验收等各环节、全过程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

福泉市还建立市、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39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至2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68家市级部门(单位)与59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结成帮扶对子,县级领导一线调度、部门整合资源帮扶;选派36名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职业经理人。

此外,由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分别包保1至2个行政村,负责协调解决推进放活经营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打通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各责任部门之间的对接渠道;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打造2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社、2个“组社合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求,强化示范点建设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推进“村社合一”工作。

目前,福泉市建成“村社合一”示范社16个,“组社合一”示范点10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提供服务型、生产主体型、参股经营型、综合发展型“四型分类”模式,承接市级下放资产、支持政策和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