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同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不过一般而言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也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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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印章管理

实践中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及效力,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都会要求分公司加盖公司印章,那么这过程当中分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公司法第31条中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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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因此一旦分公司印章使用不当造成合同法律诉讼纠纷的,总公司很可能就要为其承担部分责任。

分公司印章管理风险解决方案

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要接受总公司的监督才能确保有效管控,但是一般而言很多分公司都是设立在异地省市,那么总公司如何实现对分公司的印章管理监督甚至是管控的工作呢?

思格特智能印章解决方案,通过运用物联技术结合智能终端印章机,实现总部对分公司印章管理的在线、远程、信息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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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格特智能印章运行逻辑:

智能印章设备代替人员管理印章,盖章审批授权由总部进行管控,分公司只具备申请用章的权力,文件用印通过手机APP进行申请、审核与授权,最后由设备自动盖章。用章流程透明可控,有效的避免分公司印章管理潜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