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

骨法新解

六朝以前,根据人的相貌、肤色以及体态,鉴别人的优劣和推测人的命运,名叫相术或相法。相法最重视的是骨法,这是历代相法的共识。

宋玉《神女赋》:骨法多奇,应君之相。

《史记·淮阴侯列传》: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

《论衡·骨相》: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表者,骨法之谓也。

《潜夫论·列相》:骨法为禄相表,气色为吉凶候。骨法为主,气色为候。

《月波洞中记》卷上:骨法九般,皆贵相也。所谓九骨者,一曰颧骨,二曰驿马骨,三曰将军,四曰日角,五曰月角,六曰龙宫,七曰伏犀,八曰巨鏊,九曰龙角。以上九骨,皆三品之相。

骨法的法,本指人体骨骼的基本形态,也就是结构。谢赫六法中的骨法,法字容易被六法的法的含义同化。六法的法指描绘方法,所谓骨法用笔,是指用笔墨线条勾描人物轮廓的方法;而相术骨法的法,则是指形态或常态,同法字的原始义接近。法字从水,水的基本形态是平,江湖泽中的水,不论如何汹涌澎湃,终归于平静;器皿中的水,不论器皿如何倾斜,总是保持平正。人的骨骼的基本形态,如同水的常态不变一样。

阎立本 历代帝王图(局部)

隋唐之际,帝王为了打击魏晋以来的世袭贵族,人相学家受到惩处,著作一律收缴。如汉代许负的人相学专著《相法》,到唐代时失传,连书目都不再见于文献,以致北宋术数家对一些术数常识与术语都解释不清。六法本义的讹变,同文献的失传有关。

应物象形新解

应物象形的物,既可以指动植物或事物,也可以指人。物以类聚、物伤其类、恃才傲物中的物,指的都是人。六法各法,分解人的神态、体格、相貌、肤色、等级,于是各法不称人而别称物。古文常见这种修辞方式。

《后汉书·明帝纪》:天生神物(指汉光武帝刘秀),以应王者。

《人物志》: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禀阴阳而立性,体五行而着形。若量其材质,稽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著于厥体矣。

《世说新语·方正》:卢志于众坐问陆士衡:陆逊、陆抗,是君何物?

《南齐书·焦度传》:帝见度身形黑壮,谓师伯:真健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