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领域如毒瘤般存在已久的所谓“不明身份社会人员”助拆、帮拆、逼迁现象,也到了该有人出来管管的时候了!
据介绍,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软暴力、非法放贷等侦查办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严格依照《指导意见》,始终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公安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积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民警违纪违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认为,在这一领域中,最需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有关部门”就是相关执法部门。被征收人在遭遇不明身份社会人员的逼迁、骚扰时往往会选择报警,但实践中的效果却极为不佳。其中原因,无需多言,只盼专项斗争的开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一习惯性“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感受最深。扫黑除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专项斗争启动以后,同时设立了扫黑除恶举报网站、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