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得知有批“百花蜂蜜”食品不合格,涉及经销商被重罚!

另由北京绿京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百花蜂蜜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415g/瓶),经检验,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规定。所涉及不合格的枣花蜂蜜2340瓶,退货597瓶,销售1743瓶,无库存。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660元;罚款586560元。

经查,北京百花蜂蜜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608.01元;罚款人民币80000元。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抗菌药。食品安全明确规定: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蜜蜂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作为一家拥有“中华老字号”金字招牌的企业,百花蜂蜜还能令人信任吗?

百花蜂蜜的生产企业已经不是第一次被重罚,企查查资料显示,今年1月,(京房)食药监食罚(2020)010002号罚单显示:北京百花蜂蜜有限公司2018年9月13日生产的百花枣花蜂蜜经检验,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要求,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2.65,检验结论不合格,最终被处没收违法生产的百花枣花蜂蜜104瓶、没收违法所得12662.88元,并处罚款10.7226万元。

有着如此金字招牌的企业,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两次因检出禁用兽药被罚,很显然,这已不是偶然事件。从整个产业端看,这种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行为应该属于长期的一个做法,在整个蜂蜜行业要做一些整治措施,去改善整个产业端的乱象,以保障这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