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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耿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海上丝路研究中心主任

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会长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Ronald H. Coase)在1960年提出了“社会成本问题”:人类活动通常具有负面的外部性,因此个人权利不能是绝对的。社会组织必须出面干预。新冠疫情危机正是反映这种个人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最好案例。

尽管几乎每个国家都因大流行而遭受痛苦,但有些国家的表现要好于其他国家。虽然有些国家已经将新冠病例减少到接近于零,但另一些国家的感染和死亡率却稳步上升了几个月。正如麦肯锡公司指出的,前者受疫情而中断的人员自由流动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已恢复正常。而后者的此类活动仍比大流行前的水平低约40%。

并非每个人都遭受同样的痛苦。低薪工人获得医疗服务的机会较少,而且很少有机会居家工作,因为他们的职业往往属于最基本但必要的辅助岗位。他们在疫情中受到医护保障及经济收入的双重打击。

这使全球所有人处于危险之中。毕竟,即使某一个国家已经控制了第一波新冠病毒感染,由于该病毒可以继续从抗疫表现较差的国家输入,这个抗疫成功的国家将仍然面临病毒重新流行的威胁。换句话说,一些国家抗疫机制安排不当导致的疫情社会成本正在分摊扩散到那些抗疫机制运作良好的国家。

解决此问题的第一步是确定哪种抗疫机制安排对降低新冠疫情的社会成本最有效。正如人们可能会想到的,这不仅仅是拥有强健医疗与公共卫生体制的问题。美英的体制相对其它国家更健全,而疫情在其本国爆发前都有数周,甚至数月的预警准备时间,但两国的感染率和死亡率均位居世界前列。

相比之下,东亚国家是第一波被感染的,这意味着它们几乎没有预警与准备时间。然而,东亚许多国家已将新冠案例降到接近零。这个差异归因于政府与社会对抗疫的态度与机制:每个社会对政府的作用和责任是什么,以及在为公共利益采取集体行动方面,它期望社区组织在多大程度上扮演主角。

美国长期以来一直强调个人自由。“小政府”是一个流行的说法,认为在市场以及社会和政治活动中,追求个人利益的参与者自然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而 政府干预(即使是在疫情大流行的情况下)也会侵犯个人权利,甚至违反了成为一个美国人的意义。抗议戴口罩及就地隔离避难的政府命令反映的正是这种观念与态度。

这与流行于东亚的观念与态度截然不同。因此,许多西方观察家将中国成功遏制新冠疫情归功于其集权体制,认为其限制了个人自由、隐私和经济效率,而这是民主体制的政府无法做到的。

科斯的理论表明为什么这种逻辑是有问题与缺陷的。正如他所解释的,如果所有参与者都拥有完整的信息并面临接近零的交易成本,那么市场也许能够将社会成本降至最低。但是,即使在正常情况下,这些条件也是不现实的。

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间,任何人都不可能获得有关该病毒的全面而最新的信息。实际上,无症状携带者的存在排除了获得“完整信息”的可能性。而且,由于执行佩戴口罩、隔离、测试、和追踪密切接触者的交易成本很高,因此仅凭个人自愿选择来遵守这些必要的流行病预防规则是不足以有效遏制新冠病毒的。

但是,苏联式的集中干预也是行不通的:只靠政府官员无法始终观察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也无法保证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各种预防行为。与流行的看法相反,这并不是中国所做的。相反,中国政府认识到靠完全个人自愿的行动是不够的,因此国家提供了全面强制性的规则来帮助、促进、确保个人和社区的合规,并为实施合规行为提供了财政和后勤支持。

本文作者之一从香港去深圳的经历有助于理解中国的抗疫机制。从香港到达深圳后,从海外入境人员便被送往指定的旅馆进行14天强制性隔离检疫,而该旅馆配备了医务人员监测体温及执行相应的检测。在前往旅馆的途中,当局已经与房东和社区联络人取得联系,为稍后迎接入境人员进入社区做好准备。

从口岸到检疫酒店再到家,每个边防海关官员、公共汽车司机、安检人员、医务人员和旅馆工作人员都穿戴全套个人防护设备,而公用区域都有定期消毒。政府也提供了所有需要的抗疫资源。

一个旅行者当然愿意回家,而不是在隔离酒店呆两个星期。但是这些因抗疫合规而产生的个人的高成本,其实远远低于因抗疫干预机制不健全不彻底而导致的总体社会成本。因此,在一个完善清楚的抗疫机制支持和指导下,包括利用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沟通,中国的居民都能够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中国的各类政府机构之间也明确界定了实施抗疫措施的责任。

不言而喻的结果是,中国迅速而且大幅度减少了新冠病毒的感染和死亡。其它东亚国家,包括日本、新加坡、韩国和越南,也使用了非常相似的机制与方法,并取得了类似的成功。在每种情况下,政府都尽早进行了干预,并制定了全面的规则和指南,也提供了实施相关干预措施所需的资源。在每种情况下,社会都普遍接受了旨在促进共同利益的政府干预。

至关重要的是,这些东亚国家的文化和政治体制截然不同。因此,不去学习东亚抗疫的有效机制与实践,反而将抗疫模式转变成地缘政治或意识形态领域抗争的问题,是错误的。 科斯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撇开意识形态与政治因素,每个社会都必须制定使社会成本最小化的制度安排来规范有外部效应的个人行为。毕竟,如果一些个人的“自由”决策与行为可以严重伤害大众的整体利益的话,大众是不太可能享受到“自由”的。

沈联涛是香港大学亚洲全球研究所杰出研究员,UNEP可持续金融顾问委员会成员。

肖耿是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实践教授、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海上丝路研究中心主任、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会长。

本文转载自:Project Syndi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