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平安——2020秋季攻势”行动开展以来,濉溪警方全力推进各类案件快侦快破工作,全面提升打击破案效能,近日,濉溪县公安局四铺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迅速侦破抢夺金饰案。
两名男子
戴着口罩
驾驶红色大架摩托车
在玉米地周边徘徊
瞅准时机后
下手抢夺被害人佩戴的金饰
.......
简要案情
9月2日上午,四铺镇发生了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一路尾随受害者赵某至玉米地附近,当时赵某骑着一辆电动车身后带着一个2岁的儿童,毫无防备。嫌疑人一把将赵某推到在地,抢走其佩戴在手腕上价值一万多元的金手镯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四铺派出所迅速反应,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很快发现在8月30日,百善镇也发生了一起抢劫金饰的案件,当日,受害者余某骑着电动车,身后带着一名3岁的儿童,在百善镇一玉米地附近被人推倒,抢走了戴在脖子上价值一万多元的金项链。作案手法与四铺抢劫案相似,民警判断这极有可能是同一作案团伙所为。
经过对受害人赵某的询问得知,嫌疑人为两名戴着口罩的男子,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民警立即开展摸排走访调查,通过调取案发地附近的监控发现了两名可疑人员,这两名男子骑着一辆红色摩托车在四铺镇附近走动,经过48小时的连续作战,9月4日,四铺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在古饶镇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捕归案。
9月9日中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迫于警方压力,到四铺派出所投案自首。 至此,两名嫌疑人全部到案。
多行不义必自毙
脑洞大开、另辟蹊径
靠抢夺财物来“致富”
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普法课堂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两抢”犯罪的预防、打击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警方在加大巡逻、打击等各项措施力度的同时,呼吁广大群众除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作好自身防范外,积极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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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濉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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