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太师吉祥 来源:新绿网
今年征兵工作中,许多地方出现“带编入伍”。据报道,目前吉林计有带编入伍103人,山东带编入伍423人,贵州带编入伍516人。
这些带编入伍的新兵,大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通过参加当地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签订岗位聘用协议后再入伍,退役后根据士兵在部队表现及专业特长,按照协议聘用在当地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
此举引来很多适龄青年的关注,也引来很多现役士兵的羡慕。对于很多军人来说,当兵最大的担忧不在于平时训练多苦多累,而是自己达到满服役年限后,还要面临“二次择业”的问题,特别是战士和中级以下士官。根据现行规定,从2011年11月起,除平时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士兵,普通退役士兵需服现役满12年才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服役2、5、8年的战士、士官只能望洋兴叹。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实际上“带编入伍”早已有之。最早在世纪之初,河南等地就实行过,只是指标大多被“走了后门”,实行几年后不得不放弃。将“带编入伍”做出特色也确实发挥了成效的,是湖北大冶。
湖北大冶早在2011年就开始施行“带编入伍”政策了。那一年,一纸文件下达,退伍兵从计划性安置改为货币化安置,导致大学生报名应征率急转直下。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武装工作发展同频共振,大冶市委、市政府出台《大冶市鼓励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暂行规定》。网上2018年的数据:“带编入伍”政策落地7年时间,该市应征报名人数从起初的99人增加到今年共672人,其中大学生入伍占比也从20%提升到60%,足以看出“带编入伍”政策的吸引力。
“带编入伍”的好处在于,除了可以增强军事职业的吸引力,让更多优秀学子携笔从戎,踊跃参军,也能让“带编入伍”的战士在军营更加安心服役,不再有后顾之忧。同时,“带编入伍”政策还规定,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若违反了军规军纪受到部队警告以上等处分,地方政府则会依照规定终止协议,当事人不再享受安置工作,这也有利于鞭策战士在服役期间遵规守纪,建功军营。
湖北大冶甚至还规定:义务兵有特长或在部队被选取为士官、有立功受奖表现的,退役后可不受原报考岗位限制,在全市空缺事业编制中从优安置。如此一来,“带编入伍”的战士,干好与干坏确实就不一样了,体现了鲜明的激励导向。
带编入伍,解决了“出口即是入口”的问题,在如今经济发达地区普遍采用“高额补偿金”用以吸引入伍的时候,这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者是对“编制”较有执念的地区,打出“编制”这张政策牌,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适龄青年的入伍积极性。我们应当将其首先作为一个积极正面的事物予以肯定。
但是,“带编入伍”这个事物其实反映出当前部队在“进退走留”方面的突出矛盾,它可能暂时地、局部地解决了一部分矛盾,却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部队最头痛的“拴心留人”方面的矛盾,甚至还会在某些方面产生一定的新的矛盾。
第一个矛盾:“带编入伍”之所以能够吸引人,说明退役后能够进入体制内仍是许多人排在第一位的入伍动机;而职业化之后,实际上又面临军官转业安置出口缩小、至少是台阶提高的问题,它会使得许多基于这种入伍动机的年轻人望而却步。换句话说,大学生“带编入伍”反而能够获得退役后进入体制内机会,而高考入军校可能将来大多数人只有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机会,那么谁还会做“长线”去当军官呢?这是不是一对矛盾?
第二个矛盾:“带编入伍”使得许多人入伍的目的性不要太明显,并且退役后进入体制内在如今又比留士官甚至提干拥有诸多比较优势,那么服满2年退役无疑是时间成本最小的最佳选择,再加上许多人出于夜长梦多的担虑,所以用脚趾想一下也可以预测服役期满后的“留队率”。那么,“带编入伍”确实是解决了一部分地区的“征兵难”问题,也确实为部队补充了一些新鲜血液,但从部队长远发展和“鼓励想干能干的人长干”的改革初衷计,这种“打酱油”式的服役真的能够发挥很大作用吗?这是不是又一对矛盾?
第一个矛盾说明,在中国当下的国情内,“货币化”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甚至是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都值得商榷。从历史上来看,退役军人如果只有“货币化”这唯一后路,而剥离意味着政治基础与社会地位的职业、荣誉和土地,一旦国家陷入经济困境就将面对非常可怕的后果。简言之,军官与士兵的计划安置需要保留,改革应是改革他们的安置方法而非把这种方式改掉了。
第二个矛盾说明,在部队当前无论待遇地位还是职业发展都不尽人意,留队长干甚至还不如地方一个事业编更具有比较优势。事实上,目前对部队待遇基本满意的是专科以下的士官群体、并且年龄还是在30岁以上的。大学生士兵进来之后,或囿于职业发展困境,或诱于回到地方之后的“真金白银”,大都不把留下长干作为第一选择。至于军官队伍和高学历群体,恐怕不满程度还会更高一些。职业化改革,必须要正视、解决军事职业吸引力不足的问题,要么从待遇上要么从政策上提升比较优势才可以。
至于“带编入伍”会否造成入伍动机的更加功利,并由此带来思想政治工作的更多挑战,在此不作诛心之测。本质上,对于自身利益和价值的更加重视,本身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但要更好地融入军事职业牺牲奉献的特点还需要下很多功夫。
以上这些矛盾,客观说是体制性矛盾,绝非军队还是地方一家就能够解决的。现在的一些政策,有点“自扫门前雪”“各吹各的调”的意思,并没有从国家宏观层面上进行统筹与平衡。比如说国防动员部门到底是“姓军”还是“姓地”,职能作用能不能满足当前军队建设的需要,不是改革一下编成结构、加几个文职编制就能解决的。
没有宏观层面的政策设计,那无论地方在征兵上打“经济牌”还是“政策牌”,也都只能解决自己的问题、眼前的问题,并不能解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根本问题、长远问题。
宏观上,我们期待《兵役法》早些出台,终结当下军地“各自为政”的现象。
微观上,在对“带编入伍”基本肯定的前提下,为了发挥这些优秀兵员的作用,帮助军队解决部分“拴心留人”的问题,似乎也应对“带编入伍”的条件做一些补充和限定:比如规定“带编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必须在部队服役满5年以上,协议才能生效。或许能够缓解部分人“带着编制打酱油”的问题。
湖北省最近就出台文件,规定参加“定向考录”公务员的,必须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这是一个信号,也是正确的路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