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0年9月14日0时起,解除因大气污染防治需要而实施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13日

编辑:李春满 

统筹:盛峰 马咏川

监制:吴水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