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员工虚假报销的行为是很常见。一种可能是企业内控制度和报销制度没有做好,很可能对发票报销等不做实质性审查,对一些违规报销也采取放任的态度,导致员工有虚假报销的动力;另一种可能是,员工抱着侥幸心理,为了贪小便宜或者报复对公司的不满,大额虚假报销,使得公司做出不合理的支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例1:提交的发票地点与存疑

稽查人员实地调查确认小王提供的发票并非J公司出具,流水单上所列的菜品系五年前在J公司二楼供应,而二楼于2年前起变为一家幼儿教育中心。小王提交的发票地点位于五楼,而五楼仅提供宴席套餐,不提供单点服务。小王提供的POS签购单显示的结算单位为某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该分公司处登记的所谓“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性质为个人,结算账户亦为个人账户,故该笔交易并不真实。

例2:发票盖章与实际就餐地点不一致

餐饮费用报销提供的发票及结账单系伪造,即发票加盖的章与实际就餐地点不一致、按被告报销时提供的结账单单号查到实际消费为2000元且格式不符。公司派主管调查,发现账单号为2万元的结账单实际消费金额为2000元;涉消费餐馆、餐馆预定记录、包厢及实际消费发票照片,以证明该餐厅最多容纳12人就餐,与当日就餐人数50多人不符合。

公司相关调查人员至该大酒店实地调查,确认赵某提供流水单中记载的108、101、263及265包厢是不存在的,赵某提供的消费发票是不真实的消费,且赵某的谈话笔录中亦明确其是知晓该酒店是可以虚开发票的。后公司对赵某提供的8笔由某超市有限公司出具的报销发票进行实地核实,超市的相关人员确认在该超市购买食品,超市是出具手写发票而非机打发票,且赵某并未出具相应的物品清单,超市的人员表示这种发票实为购买购物卡并非购买食品。

从法律角度分析,公司如何处理员工虚假报销行为,员工违法了吗,能直接开除吗?

严重者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一般来说,公司基于员工虚假报销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此规章制度已经公司内部民主和公示程序,一般会通过OA或者邮件发送让公司员工知晓。

2.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员工恶意大额虚假报销的行为,而且一般需要员工书面签字或者在OA流程中电子签字。

实践中,要证明虚假报销涉及的工作量一般比较大,基础事实虚假的认定一般都需要通过专业深入的财务审计和调查,并且涉及的住宿、餐饮、交通问题需要出租车公司、酒店等配合进行协助核实,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需付出较高的举证成本。

3.员工恶意大额虚假报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侵犯了公司的经济利益。

4.解除劳动合同须履行法定程序。如通知用人单位的工会并征求其意见,书面向员工送达通知。

恶意虚假报销金额特别大的,可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对于员工虚假报销发票的行为,公司通过内部规章制度,严重者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基本上可以达到避免经济损失、对其他员工予以警示的作用。但是,如果员工恶意报销金额特别大、仅仅基于公司内部制度甚至解除劳动合同都不足以达到处罚和警示的目的时,公司可以考虑对员工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