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送晕倒的妻子去医院就医,构成紧急避险吗?法院这么判

关于酒驾和醉驾的案子在前几篇文章中我们已经和大家分享过了,俗话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们都知道,饮酒后驾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如果饮酒后还驾车就会被罚款甚至拘留。

当然,对于这种规定,也有人有另外的看法,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凡事不可能一起都在计划当中,都说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所以有突发情况的发生也是正常的,那么,究竟有哪些突发情况呢?

2012年月6日,李某和刘某相识,二人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之后两人便结了婚,李某很重视妻子,李某知道女人对仪式感这个词还是挺敏感的,所以,在婚后的生活中,他尽量抽出更多的时间和妻子在一起,并给妻子一些生活中的小惊喜。

这天,又到了妻子一年一次的生日了,李某思来想去,决定还是在家里为妻子庆祝,于是,李某便邀请朋友来家里吃饭一起为妻子庆祝,尽量让妻子每一年的生活都过得开心快乐,每一年都感受到自己的爱。

李某做好了晚饭,买好了蛋糕,等妻子和朋友们回来,妻子下班之后就到家了,相继朋友也到了,于是,他们便开始吃吃喝喝,在这么重要的日子,怎么可能少得了红酒呢?李某和妻子还有朋友一起喝了红酒。

他们玩到了将近十二点钟,过程很开心很放松,丈夫布置得很有新意,此时,妻子突然想上厕所,便让他们先继续玩,自己朝厕所走去,可是还没走出几步路,妻子就突然倒地昏迷了。

李某慌了,见妻子没醒,便马上跑过去叫妻子,可是妻子还是没有反应,此时,李某便让朋友拨打了120来求助,可是,电话那头120客服却说

这附近没有急救车辆,还需从别处调车,具体到达时间也不能确定。李某此时急坏了,他马上抱着起来来到了楼下自己的私家车里,可是,刚刚李某喝了两三杯红酒,李某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也没来得及想,直接开车就去了医院。

后来,李某还是被查出来了,在李某的血液中检出了乙醇的成分,其含量为223mg/100ml血液。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在上述案例中,也就是说,此时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但是,李某是事出有因,李某因妻子昏倒、120急救车不能及时赶到,才开车送妻子去了医院;而且那时候已经十二点了。

路上行人已经比较了,驾驶路途也比较近,所以并没有发生时事故,也就是说,这件事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对其从轻处罚。

李某出于不得已而醉酒驾驶损害另一利益,在必要限度内实施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各项条件,所以说,李某的行行为构成了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紧急避险的本质,即避险行为保护的法益必须大于损害的合法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