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阜阳市城建局发布《关于对阜城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第十三批)》,中环城地块三二标段项目存在多项问题,通报内容如下:
1.现场道路积尘较厚,建筑垃圾堆放混乱、未及时清理;
2.部分楼层及脚手架上建筑垃圾和散碎材料较多、未清理;
3.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裸土未覆盖;西南侧围挡损坏,无公益广告;
4.存在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现象;
5.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部分工人未戴安全帽;
6.部分楼层临边、电梯口侧边防护不到位,部分室内电梯井口立面未防护;
7.脚手架拆除时,危险区域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无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8.施工现场一施工电梯地面围栏机械锁失效。
经研究,决定对中环城地块三二标段项目及建设单位阜阳中之环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责令中环城地块三二标段项目立即全面停止施工,限9月18日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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