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涛
中国人民大学
国学院副院长
孟子研究院秘书长
“浩然之气”是孟子的一个重要概念,而如何理解“浩然之气”也一直是孟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孟子·公孙丑上》在“浩然之气”的一段文字前,又提到“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所以学者往往用“体之充”之气来理解“浩然之气”,或未对二者做出明确区别。上个世纪70年代出土的汉代马王堆帛书《五行》篇,其说文提到仁气、义气、礼气,肯定有德气的存在。随着《五行》经文部分再次在郭店一号楚墓出土,使学者认识到《五行》的经文与说文可能并不形成于同一时期,说文应完成于孟子后学之手,反映了孟子后学对孟子思想的发展。说文的“德气”说,对我们理解孟子的“浩然之气”有重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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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献记载来看,古人较早用来解释、说明生命活动的是“血气”一词。据《国语·鲁语上》,鲁国大臣夏父弗忌担任负责祭祀的宗伯一职,要将鲁僖公的享祀之位升于闵公之上(此事在鲁文公二年,公元前625年)。这是一种“逆祀”的行为,故鲁大夫展禽认为“夏父弗忌必有殃”。侍者问:“若有殃,焉在?”展禽回答:“未可知也。若血气强固,将寿宠得没,虽寿而没,不为无殃。”据学者考证,这是“血气”一词首次见于史籍。展禽虽然认为夏父弗忌必定会有灾殃,但这主要是针对人事祸福而言,所以又承认其健康状况、寿命长短是由其血气决定的。可见,这里的血气主要指人以及动物自然生命的内在基础与动力。又据《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52年),“楚子使薳子冯为令尹”,薳子冯假借生病不愿接受,“楚子使医视之。复曰:‘瘠则甚矣,而血气未动。’”这是史籍所见医家首次使用“血气”概念。一个人尽管很瘦,但只要“血气未动”,就不会危及整个生命的存在。这依然是从自然生命的角度来理解、使用血气一词的。人有自然生命便会有各种生理欲望以及由此产生的生理冲动,在古人看来,这主要也是由血气决定的。《左传·昭公十年》(公元前532年)记晏婴言:“凡有血气,皆有争心,故利不可强,思义为愈。”《国语·周语中》记晋大夫随会言:“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这些都是说明听任血气的流露,就会产生“争心”、“贪而不让”,故要求“思义为愈”,治血气,并以能否治血气为人与禽兽的重要区别。不过古人所谓治血气并不是否定血气的存在,而是使其在人身体内合理、自然地运行流动。郭店竹简《唐虞之道》说:“禹治水,益治火,后稷治土,足民养生。夫唯顺乎肌肤血气之情,养性命之正。”这里的“顺乎肌肤血气之情”,最能反映古人对于血气的认识和理解。所以如学者指出的,古人认为生命在于身体内血气的运动。
如果劳逸结合,生活有节制,人体内的血气就宣达畅通;反之,人体内的血气就壅聚堵塞,这样就会产生疾病。所以古人又有“导血气”的说法,如《管子·中匡》借管仲之口说:“道(导)血气以求长年、长心、长德。此为身也。”《管子·内业》也说:“气道(导)乃生。”这一思想以后成为中医和养生实践的理论基础,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春秋时期,人们还认识到生命之气与自然界物质间的相互转化和影响关系。《左传·昭公九年》(公元前533年)载膳宰(厨师)屠蒯言:“味以行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言以出令。”这是认为食物(五味)可以补充身体内的气,气又影响了人的意志,而意志又决定着言辞、政令,影响着社会道德的好坏。实际提出了“饮食——血气——道德”的致思路向。《国语·周语下》记载周卿士单穆公的一段话,将这种关系讲得更为清楚:“口内味而耳内声,声味生气。气在口为言,在目为明。……若视听不和,而有震眩,则味入不精,不精则气佚,气佚则不和。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出令不信,刑政放纷,民无据依,不知所力,各有离心。”口喜味,耳听声,声味生成气。气在身体内流行、运动,影响人的视听、言论。如果视听不和,内心震动迷惑,又会影响到味的摄取,导致气的遗失和不和谐,于是产生“狂悖之言”、“眩惑之明”,并最终影响到社会政治的稳定。味和气的作用竟得到如此肯定和强调。
作为儒学的创立者,孔子也曾受到“气以实志”思想的影响。《大戴礼记·四代》载孔子言:“食为味,味为气,气为志,发志为言,发言定名,名以出信,信载义而行之。”这里“味为气,气为志”与“味以行气,气以实志”实际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说明孔子对于“味”、“气”对“志”的影响给予了充分重视。所以孔子对于饮食很注意节制,“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论语·乡党》)“食气”指五谷之气,“人食肉多,则食气为肉所胜,而或以伤人。”(焦循:《孟子正义》卷十三)孔子对于饮食也很讲究,甚至挑剔,“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论语·乡党》)之所以会如此,原因就在于饮食是周礼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当时被看作君子道德修养的体现,同时也因为“味以行气,气以实志”,饮食直接关乎人的意志活动。重视对食物的节制,保持气在身体内的动态平衡,有其合理的一面,特别是对于养生而言。但过分夸大“味”、“气”对于“志”的影响,便会取消“志”的主动性,发展为道家一派自然无为,反对以心使气(《老子·五十五章》:“心使气曰强。”《庄子·人间世》:“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的思想,而这恰恰是孔子反对和不能接受的。所以孔子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并不在于他延续了“气以实志”的传统思想,而在于他突出了人的理智,主张根据血气的特点对其掌控、调配。“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这里的“三戒”便是要对血气进行适当的节制、干预,使其纳入理性的轨道,实际包含着“以志帅气”的思想。以后孟子提出“夫志,气之帅也”(《孟子·公孙丑上》),荀子提出“治气养心之术,血气刚强,则柔之以调和。知虑渐深,则一之以易良。……凡治气养心之术,莫径由礼,莫要得师,莫神一好”(《荀子·修身》),均是对孔子“三戒”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孔子还提出仁,主张“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仁是自主、自觉的道德意识,也是人生的终极目标和理想;仁一旦落实在生命中,便会产生崇高的使命感和不可动摇的自信心,即使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可以说,在孔子那里,仁不同于智且高于智,只是仁与气的关系如何,还是一个没有被论及的问题。
在上引《周语下》的文字里,单穆公除“味”之外还提到“声”,认为“声味生气”。如果说“味”补充生命能量,更多地是与血气联系在一起的话,那么,“声”则影响到人的情感变化,主要是与喜怒哀乐等情感活动联系在一起。在古人看来,这也是一种气。郭店竹简《性自命出》说:“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可见,喜怒哀悲也是一种气。这种气主要指情感活动的基础和动力,可称为情气。竹简《语丛一》说:“凡有血气者,皆有喜有怒,有慎有庄。”说明血气与情气既存在联系,又有层次的差别。喜怒哀乐虽然是一种自然情感,但往往与礼乐的伦理实践联系在一起。竹简《性自命出》说:“道始于情”,“礼作于情”。即是认为礼是根据喜怒哀乐等情感制定的。但又主张“始者近情,终者近义”,要求在情感与礼仪之间达到平衡。子思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庸·第一章》),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可见古人不仅要使血气在身体内达到动态的平衡,同时也要使情气得到自然的发抒和表达,做到“发乎情,止乎礼仪”,而实现这一点,便要靠“心”、“志”的理性能力以及礼乐的伦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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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思孟学派的集大成者,孟子对“志”、“气”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他著名的“浩然之气”说,这集中体现在《孟子·公孙丑上》的“知言、养气”章。在该章中,围绕“不动心有道乎”的问题,孟子首先评论了北宫黝、孟施舍通过“养勇”、曾子通过“守约”以及告子通过“义外”而达到的“不动心”,接着又对“志”、“气”问题展开了讨论。孟子认为:
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
孟子这里的“志”乃是结合着心而言,实际指人的理性能力。赵岐注为“心所念虑也”,朱熹释为“心之所之”,均指明了这一点。而气则应是指血气、情气,赵岐注曰:“气,所以充满形体为喜怒也。”(《孟子章句》卷三)基本是正确的。不过孟子虽然肯定“志”对“气”的优先地位,认为志“为气之将帅”,而气“为志之卒徒者也”(朱熹:《孟子集注》卷二),“志之所至,气即随之而止”(焦循:《孟子正义》卷三)。但这里的“志”与“气”仍是二分、对立的关系,故其修养方法也是“持其志,无暴其气”两项,而不是“持其志”一项。对此,公孙丑表示不解,故提出:“既曰:‘志至焉,气次焉。’又曰:‘持其志,无暴其气’者,何也?”孟子解释说:
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今有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
在孟子看来,“志”虽然可已支配、调控“气”,但“志”与“气”仍是二不是一,“以志帅气”终归是从“气”之外来控制“气”,故时时有中断之虞。当“志”专注如一时,固然可以决定、影响“气”,而当“志”有所松懈,或“气”被外物扰动,专注于一点时,又可以动摇、影响到“志”,“如人颠踬、趋走,则气专在是,而反动其心焉”(朱熹:《孟子集注》卷二)。所以在“持其志”的工夫之外,还需要有另一套工夫,自“气”以言“气”,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无暴其气”,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志”、“气”对立、二分的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孟子进一步提出了他的“浩然之气”说。公孙丑问:
“敢问夫子恶乎长?”
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敢问何谓浩然之气?”
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矣。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
历史上,学者在解释“浩然之气”时,往往将其与前面“体之充”之“气”等同起来,如朱熹说:“浩然盛大流行之貌。气即所谓体之充者,本自浩然,失养故馁。惟孟子为善养之,以复其初也。”(同上)当代学者中也不乏持这种观点者。但孟子强调“浩然之气”“至大至刚”,“配义与道”,具有伦理的内涵,所以它不应等同于“志之徒卒”的血气、情气,而应是发自心、志的德气,是“得(德)既(气)塞于天地”(上博简《民之父母》)之气,是发自于仁义之心,贯穿于形体,充塞于天地之气。这种气与血气、情气虽有联系,但又有区别,是更高层次的气,是道德情感、理智活动的基础和动力。不过孟子论述“浩然之气”时,也确有委曲、婉转之词,易使人产生误解。如他一则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配”借为“妃”。《左传·桓公二年》:“嘉耦曰妃。”“耦”通“偶”。故赵岐注曰:“言此气与道、义配偶俱行。”朱熹注曰:“配者,合而有助之意。义者,人心之裁制。”这样,气与道、义似乎是二不是一,不是气本身就具有道、义的属性,而是“人心之裁制”的结果。一则又说,“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赵岐注:“集,杂也。密声取敌曰袭。言此浩然之气,与义杂生,从内而出,人生受气所自有者。”焦循正义:“古杂、集二字皆训合。与义杂生,即与义合生也。”(焦循:《孟子正义》卷三)这是训“集”为“合”。与此不同,朱熹认为,“集义,犹言积善,盖欲事事皆合于义也。……言气虽可以配乎道义,而其养之之始,乃由事皆合义,自反常直,是以无所愧怍,而此气自然发生于中。”(朱熹:《孟子集注》卷二)这是训“集”为“集聚”。“集义”是要“事事皆合于义”,以此作用、影响气。当代学者也多认为“集义”是指通过理性的凝聚以逐渐作用、渗透于气,使气日趋于伦理化,由自然存在上升为道德存在。其实,从孟子的思想与义理格局来看,此处所言的气与义当是一不是二,并非是用义来“裁制”、影响气,而是义本身就是一种气,二者不过是一体之不同面相而已。所以“配义与道”应是指“其为气也”本身就具有道、义的属性,“集义所生”也应是指气与义同时而生(“合生”),义是内心的义理、法则,是“义内”之义。“‘义袭而取之’则是意谓:客观之‘义’自外强加于心,以求统御气,俨如自外掩袭而夺气。”这样,“浩然之气”便是与仁义(赵岐注:“义谓仁义,可以立德之本也”)同时相伴而生的德气,所以它“至大至刚”,“塞于天地之间”,具有与血气、情气不同的来源与特点。孟子之所以没有点明这一点,主要是由于他还没有形成仁气、义气的概念,故在表达中尚有“滞辞”存在。因此,孟子所谓“难言也”,不仅是因为“浩然之气”要诉诸内心体验,难以用形式、逻辑化的语言予以描述,同时也因为他还没有明确肯定仁义就是气,故没有合适的概念对其进行概括、说明。但是,从孟子的思想来看,他确实需要承认有德气的存在,需要承认仁义礼智也分别是一种气,唯有此,他的“浩然之气”包括其他一些思想也才能得到合理的疏解。如,孟子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孟子·尽心上》)“根于心”的仁义礼智何以会“生色”润泽,表现于面,充溢于背,“其背盎盎然,盛流于四体”(赵岐:《孟子章句》卷三)最好的解释就是仁义礼智本身就是气,该气贯穿于形躯之中,渗透在容貌、四肢之上,使身体精神化、道德化。可见,仁义礼智之所以能够“生色也睟然”,实际是需要以气为媒介的。又如,“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同上)“践形”意指“充分实现学者的身体”,也即是上文的“生色也睟然”,它同样需要承认德气的存在。这些都说明,孟子确实需要承认仁义礼智本身就是气,需要承认身心中还有不同于血气、情气的德气存在。孟子没有点明这一点,实际成为他思想中的一个不足。
文章选自《中国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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