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9时许,蓬安交警在嘉陵东路开展例行检查时。一辆川RXB***号轻型厢式货车向执勤点驶来,在靠近执勤点时,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要求驾驶员吕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吕某某声称其驾驶证被吊销了。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驾驶员吕某某的驾驶证确实处于吊销状态,随即将吕某某传唤至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吕某某原持有B2驾驶证,2017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降级为C1M驾驶证,2018年因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吊销,民警对吕某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