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跟女方姓不行,必须离婚?

杭州一男子与妻子结婚三年生育一个男孩,取名跟女方(母亲)姓氏。一年后男子听别人叫孩子名字,感觉越听越不舒服,遂协商女方给孩子更名改姓,但妻子不同意,男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女方离婚

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孩子名字改姓男方姓氏,女方协助派出所办理更名,但女方不用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女方不配合更改姓氏,女方需要向男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女方反悔不愿意配合男方更改孩子姓氏,男方无奈只好再次起诉女方支付违约金,法院最终判决女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给男方。

看来女方对孩子名字改姓也不认可,听惯了孩子名字,不愿意再改成其他姓名,难道为孩子姓名真的需要离婚?或遂女方姓氏就不可以吗?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熏陶,大多数中国家庭还是认为孩子是为了男方家族传宗接代而为之,必须跟随男方家族姓氏才是符合常理,所以矛盾的心理应该从这方面开始的。男子为了孩子姓氏,宁愿以离婚结束夫妻感情,也不愿意孩子随女方姓氏,值得深思。

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有了孩子更应该珍惜双方的感情,尤其是对孩子日后的健康成长更加重要。完整的家庭不但可以让夫妻有信心生活下去,更是孩子幸福和希望的源泉,失去了任何一方能量,都是家庭的遗憾。

一个姓氏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为了孩子改姓男方也是拼了,可以想象男方对于未来的不自信。女方即然同意了孩子随男方姓氏,却不守信约,完全不具备良民的道德风尚。

对于不信守法律的人士,应该得到法律的强制制裁。女方不配合男方姓氏更改,属于违约行为,必须向男方支付十万元违约金,如果不支付,男方当然有权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女方很容易进入黑名单。

按照婚姻法规定,孩子是双方的爱情的结晶,具有双方的血缘关系,所以随女方还是那么姓氏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孩子可以选择随男方还是女方姓氏,名字的选择是自己的自由,法律不会过多干涉。

现代社会,人的思维很跳跃式,为了一点小问题也会走极端,所以年轻人应该多学习感恩和珍惜现在才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