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就成为了大家耳熟能详的共识,更别说没有驾驶证不能开车,但仍有个别人不信邪。家住益阳市资阳区的无业人员钟某某,于今年5月因无证、饮酒驾驶汽车还逃避交警检查强行冲卡致使辅警受伤。在面对交警检查的时候,钟某某本应该积极主动配合,但其为了逃避检查和处罚,却不顾后果驾车强行冲卡,给自身及他人和执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就该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5月7日16时15分许,被告人钟某某驾车从益阳市资江三桥自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三桥转盘处时,遇到交警在此设置卡口开展交通违章缉查行动。钟某某因无证且酒驾,面临查到要被罚款和拘留的风险。为逃避交警检查,他假装靠右边停车接受检查,然后突然向左边打方向盘强行冲卡,在冲卡过程中将右前侧方前来阻止其逃离的辅警李志华挂倒在地,致使李志华的骶尾部软组织挫伤。后经鉴定,李志华的伤情不构成轻微伤。

赫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钟某某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据此,该院以被告人钟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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