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我们密不可分,我们都会经历恋爱的酸甜苦辣,也许会中途散场,毕竟相恋一场,还是会互相怀念。但辽宁大连一名男子,为了报复前女友,竟雇凶手给前女友注射“艾滋病病毒”,这是怎么一回事?

大连男子刘某(化名),为了让前女友身败名裂,开始策划报复前女友的计划,在刘某跟前女友玲玲(化名)分手后,刘某从2019年4月开始在网上发布“雇凶悬赏信息”,不久后被周某(化名)接单,刘某承诺只要完成自己交代的任务,就给周某3万元的费用作为报酬。

刘某让周某跟踪玲玲,找到玲玲的住址和单位地址,再让周某用刀划伤玲玲的脸,然后向其注射艾滋病病毒液体。

据小编了解到,刘某为了报复计划能够顺利施行,于2019年4月24日约了接他单的周某来到大连市,两人商量计划的进行,玲玲是做旅游导游的,刘某让周某谎称报团旅游为由添加了前女友玲玲的微信,周某与玲玲在微信上约好在某旅游公司进行面谈,并拍了玲玲的照片发给前男友刘某。

艾滋病病毒从何而来?

刘某告诉周某,4月25日凌晨3时会有“艾滋病患者”来大连,嘱咐周某提前准备抗凝剂、乙醚、针管等注射物品,将对艾滋病患者提取“病毒血液”。

丧心病狂的刘某为了找到病毒,同样是从网上找到了“艾滋病患者朱某(化名)”,刘某让朱某为自己提供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将给予朱某一定报酬,并告诉朱某血液是给前女友注射,朱某同意。并按刘某要求,前往大连贡献病毒血液。

4月25日凌晨,艾滋病患者朱某按时到达大连,与周某约好中午11点见面。朱某与周某在会合的路上被大连警方抓获,当晚22时,在大连某网吧等消息的刘某同样被大连警方抓获。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周某、朱某三人预给被害人玲玲注射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此行为已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三人的犯罪事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

三名被告系犯罪预备,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予以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最终判决

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有网友认为处罚太轻了,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