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参保人员来咨询失业补助金的政策,大家可能会有疑惑,什么是“失业补助金”呢?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吴江区积极贯彻落实《苏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苏人保就〔2020〕11号)要求,开展失业人员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保障基本民生,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那怎样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呢?一起往下看吧!
申领条件
1、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满足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满足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意:满足1、2任意条件的人员还需经全国社会保险比对查询系统比对通过。
温馨提示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领取失业补助金相应月份与正规就业参保有重复的属于违规领取,异地正规就业参保的应及时告知经办机构(电话0512-63950238),按规定退回多领部分。
补助标准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
2、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
3、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间
申领时间: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来源:震泽行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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