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起诉我的同事!”不久前,化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窗口来了一位当事人,情绪颇为激动。原来,该当事人借了一笔钱给同事,多次催促后至今拒不归还,一怒之下决定到法院起诉他。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19年2月21日,与王某同事十多年的陈某,以装修房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225000元,王某处于多年同事的感情和信任答应了借钱,双方约定利息为月利息2%,并约定预计在2020年2月21日前归还,但到了约定还款期限时,陈某不为所动,王某多次追讨无果后,觉得同事都没有诚信可言,愤而将陈某告上法庭。
陈某在庭上坚称双方在银行转账时当场已取49500元现金交付到王某手中,出于多年同事的信任陈某并没要求王某当即写下收据,实际出借金额应为175500元。王某却认为陈某所说并不是事实的全部,双方各执一词,十多年的同事关系已达到冰点状态。
化州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案卷,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从双方当事人是同事关系作为突破口,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对他们耐心的进行释法明理,并劝解被告陈某,作为低头不见抬头见同事一场的关系,应珍惜在困难时伸出援手的原告王某,同时亦努力对原告王某进行思想工作,同事之间应相互理解,多体谅对方难处,能作出一些让步,随即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陈某自愿将剩余欠款本金分期归还给原告,本来针锋相对的同事最终握手言和。
法官点评
同事关系本身就错综复杂,朝夕相处的同事提出借钱,极有可能导致人际关系的变化。除非工作性质需要,倘若无法避免,应首先考虑对方是否有偿还能力,其次要明确这笔钱的用途,并要求借钱的同事提供第三方保证人,主动写上借条和说明归还日期。同时民间借贷有风险,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才是做人的根本。
【记者】杨建雄
【通讯员】李秋静
【作者】 杨建雄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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