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8日正是夏明君17周岁的生日。可是,这天他却坐在了戒备森严的审讯室里。面对侦查员的询问,他很快就承认了6月15日和胡小军一起翻窗进入酒店后,胡小军用砸冰块的榔头砸死陈叔,然后两人一起偷了钱财逃走的犯罪事实。
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但是,细心的侦查员并没有沉浸在破案的喜悦之中,反而感到此案越来越“搅"了。因为他们发现夏明君的口供和胡小军的口供存在着明显的矛盾。而且案发现场的痕迹也没有显示出他们两个人共同作案的迹象。夏明君和胡小军之间肯定有一个人是在说谎。
最终,在侦查员的一番教育下,夏明君“推翻”了前面的口供,交代了是自己独自一人杀死陈叔的犯罪事实。但是,侦查员还是有点“纳闷”:那么胡小军和此案又有什么关联呢?因为6月15日凌晨,他肯定也在案发现场出现过。
说来真可谓是无巧不成书。随着案情的逐渐明朗,就连见多识广的侦查员也不由咂咂称奇。原来,这竟是一起典型的案中案。
审讯凶手
6月13日,夏明君在上班间隙找到胡小军,动员胡小军晚上和他一起到酒店偷由陈叔看管的那只铁皮箱。他在酒店值班过,知道每天的营业款都存放在这只铁皮箱里。他最近刚买了手机,打游戏机又输了钱,已经是身无分文,便动起了偷盗酒店里营业款的念头。考虑到自己身材矮小,体质虚弱,怕独自难以应付意外情况,所以,就想“邀请”胡小军和他一起去偷。但胡小军以自己胆小为由,拒绝了他。
可是夏明君并未死心。14日上午,他又找到胡小军。还把怎样爬入酒店的路线和作案时间告诉了他。谁知,就在这天中午,胡小军突然辞职离开了酒店。夏明君打他的手机始终打不通,一时两人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他决定当天晚上自己独自干。
6月14日下班后,夏明君和同事一起到附近的游戏机房打游戏。深夜11点45分,他找了个借口.离开游戏机房,按照事先察看好的线路,从酒店西侧的窗口爬进“澳门港"包房。然后,脱下鞋子,赤脚走到1楼的吧台前,用螺丝刀撬开抽屉,偷走了一些零钱和12包中华牌香烟。就在这时,楼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夏明君顿时十分紧张,以为陈叔发现了自己。情急之下,随手从海鲜池里拿了一把敲冰块的榔头,走到陈叔睡觉的2楼值班室,对准陈叔的头部猛砸了几下。听得陈叔惨叫了几下,没有了声音后,夏明君迅速在房间内寻找那只存放营业款的铁皮箱,但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撬开财务室的房门,也是一无所获。最后,只得拿走陈叔口袋里300元钱和钥匙,并用钥匙打开酒店的后门,逃离了酒店。
巧的是,夏明君前脚刚逃离酒店,胡小军后脚便爬进了酒店。因为就在夏明君在酒店内作案的时候,胡小军也正在附近的一家网吧里玩。一直玩到凌晨2点左右,碰到两个以前在网吧认识的朋友,向他讨饮料喝时,他马上就想到了到酒店里去偷,顺便也出口气。于是,他便按照夏明君上午告诉过的路线爬进酒店,偷了几百元钱(其实系酒店误收进来的假币)和一瓶可乐。
当案发后,警方在调查案情时,狡猾的夏明君为了转移警方的视野,故意积极向侦查员举报胡小军,提供破案“线索”,试图将杀害陈叔的犯罪事实嫁祸于他。而案发现场出现的两种忽隐忽现的神秘痕迹,以及胡小军的突然辞职等反常迹象,的确也差一点“忽悠"侦查员。
案情终于真相大白。但是,还有一个悬念依然盘旋在侦查员的脑海中,那就是那只存放营业款的铁皮箱没有找到。经过侦查,无论是夏明君还是胡小军的确没有偷盗过铁皮箱。那么这只铁皮箱究竟在哪里呢?最后,侦查员在酒店内反复搜查,终于在酒店楼梯下面的一个隐蔽角落里,找到了这只铁皮箱。原来,被害人陈加顺有个不为人知的习惯,那就是喜欢每天换一个地方把铁皮箱藏起来,没有人知道他今天会把箱子藏在什么地方。经过清点,里面的营业款分文不少。
哲学上有局部和整体、表象和真相的概念。透视“6.15”凶杀案,胡小军确实在6月14日晚上进入过酒店内,也实施了盗窃行为。从时间和案发现场痕迹,以及被酒店老板娘罚款后,扬言要报复等迹象上分析,胡小军似乎怎么也摆脱不了杀害陈加顺的犯罪嫌疑。但侦查员却不为种种表象所迷惑,通过大量调查以及对现场痕迹的认真勘验,最终否定了胡小军的凶杀嫌疑,挖出了隐藏在表象下面的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夏明君。也正是这个从局部到整体、从表象到真相的过程,体现了在现代警务机制运作下的上海警方在办案中注重证据的理念。这里其实并没有任何数字密码和玄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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