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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意见》,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哈密市公安局现在全市范围内推出16项互联网户籍业务自助办理服务。

 哈密市户籍业务可网上办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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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户籍业务可网上办理啦!

1.出生申报

2.户口簿损坏换领

3.变更民族成分

4.姓名变更

5.死亡注销户口

6.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7.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8.依规收养报户

9.夫妻投靠县(市)外迁入

10.子女投靠父母县(市)外迁入

11.父母投靠子女县(市)外迁入

12.购房县(市)外迁入

13.州内迁移(合法住所迁移)

14.州内迁移(投靠迁移)

15.大中专毕业生返回生源地

16.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

业务办理流程

01

1. 通过网页登录自治区公安厅政务服务平台(www.xjgat.gov.net)注册账号。

02

1. 以手机APP为例,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治安业务”下的“户政业务”模块,右上角“选择城市”处选择哈密市,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

03

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内容。

04

将需要上传的材料拍照并点击上传。

05

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等待民警进一步核实,完成上述步骤后可在个人中心随时查看办理进度。

证件领取

目前16项业务核发的证件中有9项除可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户籍窗口领取外,还可通过邮寄方式自费领取。

1.户口簿损坏换领

2.依规收养报户

3.夫妻投靠县(市)外迁入

4.子女投靠父母县(市)外迁入

5.父母投靠子女县(市)外迁入

6.购房县(市)外迁入

7.州内迁移(合法住所迁移)

8.州内迁移(投靠迁移)

9.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

有7项业务核发的证件需前往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

1.出生申报

2.变更民族成分

3.姓名变更

4.死亡注销户口

5.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6.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7.大中专毕业生返回生源地

温馨提示

1.为保证您的业务能够顺利办理,请在光线充足的室内拍摄附件材料照片,避免因光线不足而造成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

2.拍照时请将材料拍摄完整并居中于照片中心;

3.实名认证时务必使用本人手机号码,便于您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和接收反馈信息;

4.请不要重复提交同一事项申请,避免被系统查重退回;

5.办理进度可在个人中心随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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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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