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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癌症患者,一个将死之人,多次诈骗医保,累计超过15万元,一个将死之人,法院该如何判决?辽宁省朝阳市1癌症患者多次诈骗医疗保险金,累计超15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今年71岁的罗某,出生于辽宁省朝阳市北票,现在居住在朝阳市双塔区。

罗某患有肺癌,属于重大疾病的那种,按说非常值得人们同情,2015年开始他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住院治疗。

案发后罗某向警察交代说,他在住院期间认识一个叫“陈某”的人,他“委托”陈某多次办理住院、出院手续,并办理了很多虚假的住院医疗费用票据。

之后罗某利用这些虚假票据,在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申请医保报销。多年时间里,罗某先后七次共计骗取医保基金153353.36元。

案发后,罗某被取保候审,他将所骗钱款全部归还。

朝阳双塔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住院收费票据报销医疗费,骗取医保基金1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其能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赃,予以酌情从轻处罚。近日法院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人们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做贼不妙不如在家睡大觉。”罗某这个癌症患者,本来很值得人们同情,但是他却干出了诈骗医疗保险金的事来,而且数额巨大,15万元,都够判处有期徒刑了。但是结果呢?案发后他不但“主动”退还所诈骗的15万多元的医疗保险金,还被处罚金1万元。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叫什么?这就叫聪明反被聪明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种人是最不值得可怜了,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