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网吧上网,突然隔壁的打印社起火,浓烟弥漫在网吧里,人们匆忙逃跑,现场拥挤混乱。这时意外发生了。
2020年8月,法院宣判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法院认为打印社经营者和网吧经营者,应对伤者分别承担80%和20%责任。
小李是沈阳市皇姑区人,他在大连上学。
小李回忆火灾发生时的情景,他说,当天是2018年3月4日20时许,他正在学校旁边亿佳网吧玩电脑游戏。网吧里当时有200人左右。浓烟弥漫进网吧后,由于人员拥挤,他没能第一时间逃出去。很快,他就被浓烟熏得昏迷,他想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但由于昏迷,他从网吧三楼坠落到二楼阳台,受伤。
随后,他被消防救出,送至旅顺口区人民医院救治,后转入辽宁省金秋医院住院治疗23天。
住院期间,网吧为小李垫付50000元医疗费。但小李的后续治疗仍然需要大笔支出。
网络配图
小李认为,自己受伤是网吧疏散不力造成的。自己在网吧消费,人身安全应该受到保证。但网吧没有尽到责任,所以应该向他赔偿。
网吧方面认为,首先起火位置不是网吧,而且在火灾发生后,网吧管理人员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疏散措施。当时200余人上网,在很短时间内疏散完毕,仅造成原告在内的几个人身体受伤。原告受伤,主要是因为他本人没有按照管理人员指示,自行从窗口跳到2楼平台,导致损害发生。因此网吧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责任,无过错。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是打字社存在安全隐患发生火灾,所以打印社经营者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火灾发生时,亿佳网吧基于合同义务,应当及时、科学疏散室内人员避险,尽管已经安全疏散大部分人员撤离,但确实存在部分人员受伤的客观事实,说明火灾险情下,其疏散方法、疏散能力等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当。
法院酌定打印社经营者承担80%的主要责任,亿佳网吧承担20%的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宣判由打印社赔偿小李医疗费3万余元。
(二三里编辑 罗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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