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处罚后,没过多久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再次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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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墨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关中队在通关执法服务站开展专项行动时,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刀某满身酒气,疑似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达75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当民警对驾驶员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他竟是二次酒驾。此时,驾驶员开始大哭起来,和民警诉苦生活的艰难,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对该名驾驶员处15日以内拘留、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至2000元。
交警温馨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云上普洱
供稿:普洱台 刘丹 通讯员 李正阳
编辑:邱雨 查柄臣
编审:张铁弓
监审:罗成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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