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订单上门

厂家自然是高兴

但涉及品牌授权生产

一定要谨慎

确认相关授权文件的真实合法性

否则不仅生意不成

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王某系浙江某阀门生产公司经营人, 2019年5月,与其有过业务往来的销售何某称,手边有个项目,向王某要了止回阀和闸阀报价用于投标。不久,何某反馈说项目谈下来了,但是要挂上海K品牌阀门的商标。王某表示自家阀门的生产并无K品牌的授权和配件等。

何某表示自己有授权,付过授权费,让其放心:“K公司已经授权,标牌、检验报告等配件都有,公司内部允许,只要按照样品型号生产,并且激光打上商标K就行。”

王某见其信誓旦旦,便未再细究,双方签订合同,按照其样本型号、数量需求,生产180个止回阀和闸阀,挂上对方寄来的铭牌(合格证)、商标等,在产品上用激光打上“K”字标识。7月王某将货品发给对方,货到结账,合作愉快。

然而,2019年8月4日,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到派出所报案,该公司近期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杭州某阀门有限公司购买到疑似假冒其商标“K”字标识的阀门产品。

“因为我们公司承接任何项目,都是有授权书,而杭州这家公司所销售的这批产品并无授权。” 经该公司鉴定,消费者通过杭州这家公司购买的阀门均系假冒产品,此批次产品销售额达30万元。

8月6日警方立案侦查后,销售该批次产品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到派出所自首,根据其供述警方又将王某抓获。到案后的王某承认,自己在未经K牌注册商标权利人正式授权许可下,帮助何某(已判决)生产假冒该品牌的阀门产品销售牟利。2020年3月3日,王某在家属帮助下,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并获得谅解。

近日,经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奉贤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小治提醒

厂家业务接单需谨慎,本案中王某作为行业经验丰富的业内人士,有条件、有义务核实所谓的合作项目真实性,确认K品牌权利人产品销售的授权类别、项目唯一性、生产数量等文书材料的有效性,而非单纯以合作方提供的信息为准。有单就接,只图一时赚钱,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侵害对方合法权益,终要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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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奉贤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