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仙游法院开展集中发放救助金仪式,向23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困难当事人集中发放涉法涉诉救助金42.4万元。近日,城厢区大调解中心在创城期间也成功化解了两起意外死亡事故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受害人权益,又实现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

事故伤害本应赔偿40多万 被执行人只有2万元

“感谢法院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在仙游法院的发放现场,受助者史某拿到救助金时激动地说道。原来,史某在2019年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肢体二级伤残,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吴某、连某某应向史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2.7万余元,但两名被执行人并未主动履行。

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法院对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金融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除已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万余元外,均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因伤致残的史某丧失了劳动能力,其母亲也90岁有余,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仙游法院为其申请了5万元救助金。

近年来,仙游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的支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18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司法救助案件96件,共向14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5.46万元。

数十次做家属和当事方的工作 赔付一次性到位

在莆田城厢,8月中旬,连续发生了两次意外死亡事件。8月12日上午,沈某在维修制冷机过程中不慎从三楼坠楼导致意外死亡。8月14日,三名工人在对路边绿化树进行维护修剪过程中,意外导致树往马路方向倒下,把正好经过的苏某砸伤,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海都君当时也接到线索,其中一起事件中,死者家属连续在某店铺外哭喊多天,该店铺是全国著名的连锁店,受到影响,多天关门歇业。同时事件又发生在主干道,影响了周边市民的生活。

莆田市劳动关系协会1+N人民调解委员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分别接到城厢区龙桥街道和霞林派出所的书面委托后,快速介入,了解事故经过、约见各方当事人。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耐心细致地向受害人亲属宣传、讲解人身意外损害赔偿有关的法律、法规,列举近几年发生在身边的相似案例,为死者家属提供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参考范围;另一方面劝导用人方和肇事方认清事情严重性、做好受害人经济赔偿工作。

在近半个月的调解中,调解员先后数十次分头做各方当事人工作,召集当事人进行多次集中调解。最终,这两起几度陷入僵局的意外事故死亡赔偿纠纷,在调解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达成赔偿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且赔偿款一次性赔付到位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六)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七)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受害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八)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因其他矛盾纠纷引发生活困难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