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
-答题有奖-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每天3次抽奖机会
扫码答题,先到先得
-互动有奖-
消费新场景 天府新生活
2020天府新区人气消费新场景评选投票
现已启动
参与投票将有机会获得
现金奖励或大额卡券
点击图片,快来参与吧
来源:成都发布、教育部官网
编辑:林倩君
*转载请注明来源
*为保证画面质量请勿裁剪图片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