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库存”

按照运城市公安局党委开展“降库存”追逃第一次集中行动的工作要求,盐湖公安分局通过线索摸排、集中清查、巡逻检查以及做在逃人员家属的劝投工作,迅速抓获一批在逃人员。

9月11日,盐湖公安分局民警经过多天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规劝在逃人员张某某(男,48岁,万荣县人,因故意伤害被盐湖公安分局上网追逃)投案自首。

9月11日,盐湖公安分局民警经过调查走访、线索摸排,在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公安局协助下抓获在逃人员曲某某(男,18岁,盐湖区人,因故意伤害被上网追逃)、段某某(女,18岁,盐湖区人,因故意伤害被盐湖公安分局上网追逃)。

9月12日,盐湖公安分局民警精确研判,快速出击,在成都青羊区抓获在逃人员姚某(因贩卖毒品被盐湖公安分上网追逃)。

9月15日,经盐湖公安分局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在逃人员蔡某某(男,20岁,运城市盐湖区人,因故意伤害被盐湖公安分局上网追逃)主动到盐湖区看守所投案自首。

9月16日,盐湖公安分局民警在芮城县公安局的帮助下,在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一工地宿舍抓获在逃人员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盐湖公安分上网追逃)。

9月17日,盐湖公安分局民警通过细致摸排研判,网上比对,并大量走访群众,确定一逃犯在空港。

经过两天两夜的摸排蹲守,在空港一小区将在逃人员廉某某抓获(男,33岁,临猗县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盐湖公安分局上网追逃)。

9月17日,盐湖公安分局民警精确研判,快速出击,在晋中市左权县抓获在逃人员卫某某(因故意毁财罪被盐湖公安分局上网追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运城公安劝告那些在逃人员,纵使天涯海角,即便海枯石烂,运城公安将坚持不懈的追捕,绝不放弃!我们也正告那些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的亲友,玩火者必自焚,与法律对执,终将会受到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