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一句俗语,叫做“初生牛犊不怕虎”。许多人在潜意识里总觉得孩子就是单纯的,单纯的,善良的,天真的,那些只有成年人才能做的坏事,小孩子是不会干的,可是真的是分年龄的么?有些小孩虽然年纪幼小,但其犯罪手段却不亚于任何一名成年罪犯。

例如今天要介绍的这个案子,在黑龙江曾经引起过巨大的轰动,也让人们第一次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质疑,一个13岁的少年侵犯了14岁的花季少女,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原因,他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但是逃过了法律的审判并没有让他悔改,反而故意报复,在第二天杀害了女孩的母亲,这个杀人犯叫赵力宝,今天我们再来谈一下这个轰动一时的案子。

赵力宝人如其名,是一家的“掌中宝”,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性子十分固执顽皮。赵力宝在2004年就13岁了,但是,他虽然只有13岁,但身高却相当于20岁出头的成年男性,大约一米7左右。

由于赵力宝总是在学校闹事,学校不肯收留他,所以他从初中开始就休学了,经常在村子里到处晃荡。这些地痞无赖看赵力宝有钱就总和他一起玩,也是在他们的怂恿下,赵力宝开始成熟起来,对女人的身体有了强烈的好奇心。

不一会儿,他就选了一位名叫明芳的十四岁女子为对象,为什么选择明芳呢?原来明芳的母亲是二婚,她现在的父亲只是她的养父,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赵力宝以为即使她出事了,家里也不会管她。

赵力宝于2004年7月27日将明芳拖走并实施强暴行为,由于赵力宝的威胁,明芳起初不敢说真话,是她的舅舅和舅妈发现了真相,后来的事情或许大家都猜到了。明芳母女于2005年2月向法院起诉赵力宝,虽然案发时赵力宝只有13岁,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赵力宝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由于年龄原因,赵力宝被捕后不久又被释放,明芳家只得到9000多元的精神抚慰金。

由于赵力宝因赵父因赔钱心情郁闷而骂了他几句,赵力宝认为这一切都怪明芳母亲宋惠丽不肯罢休。被释放后,赵力宝一直寻找机会报复明芳母亲,2005年9月26日晚上,趁大家都睡着的时候,赵力宝潜入明芳家中,杀掉明芳的母亲宋惠丽,在宋惠丽身上砍下十九刀。

尽管他犯下了如此恶行,但由于他还未满14岁,法院只判他一年半的劳教,而明芳却因亲眼看到自己的母亲在自己面前被砍死,而精神错乱,因此宋惠丽的丈夫也因妻子去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活跃地生活,开始过着苦闷的日子。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希望以后的法律能更完善,更人性化,不冤枉任何人,也不姑息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