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当年一木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从明年开始,《民法典》正式生效以后,天底下再也不会有男人因为“天价彩礼”而娶不到媳妇!丈母娘向准女婿索要天价彩礼,是违法行为!男方家的父母,也不用再为彩礼而负债累累!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丈母娘狮子大开口,找你要50万彩礼,你又给不起,怎么办?现在可以大胆地说不!

不得不说,《民法典》真是未婚男人的福音。

《民法典》,让天底下没有难结的婚!

从周朝开始,就有了结婚收彩礼的习俗,那时候叫“聘礼”,我们常听到的“三媒六聘”里面的“六聘”就是这个意思。

然而,现在的彩礼却越来越变味了!

现在的彩礼金额,跟老一辈那时不可同日而语,彩礼早就水涨船高。现在动不动就是100万的房子,加上50万的彩礼,丈母娘会说:“少一分钱,就不把女儿嫁给你!”

因为媒婆的利益盘算、男多女少的现实、农村的攀比心理,很多女方父母收彩礼越来越高,将婚姻物质化了,把嫁女儿当成了一门生意,变成了“卖女儿”。

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将婚姻明码标价、彩礼低于多少万就不嫁之类的案例,一旦男方给不出这么多钱,女方父母就狠心“棒打鸳鸯”,拆散子女的姻缘,闹出一幕幕“孔雀东南飞”的感情悲剧。

可以说,老百姓已经苦“天价彩礼”久矣!

幸好,《民法典》的出台,及时制止了这股不正之风。

《民法典》第1042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律师提醒:这条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婚姻自由,不允许父母干涉儿女的婚姻,更不允许借婚姻来敛财。女方父母如果强行索要天价彩礼,不给就不嫁女儿,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既干涉了女儿的婚姻自由,又借婚姻敛财,性质很恶劣,是要吃牢饭的!

然而,禁止天价彩礼,并不意味着结婚不用给彩礼了,毕竟这是传统风俗,法律不可能 说去“一言以禁止”。正确的做法是:双方通过协商,商量出一个合理的、适度的、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彩礼金额,把这笔钱作为小两口以后生活的压箱底钱。

禁止天价彩礼,只是《民法典》的一小部分。此外,民法典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话题,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下面简单地列举几条。

-01- 把车借给别人,车主不用担责了

-01- 把车借给别人,车主不用担责了

以前的交通法规定,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出事了由车主承担责任。然而,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把车借给别人,出事了由当时的实际驾驶者承担责任。

当然,你要是把车借给未成年人,或者没驾照的人,一旦出了事,车主还是要担责的。

-02- 见义勇为者给人造成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02- 见义勇为者给人造成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现实生活里,很多热心人出于好心,“见义勇为”,却常常落不得好,有时候甚至被讹诈一笔钱。

举个例子,你看到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了,你好心去扶,结果老人手里的手机没抓稳,掉在地上摔坏了,老人不但不感谢你的救命之恩,反而怪你把他扶起来,才导致手机被摔,要你赔钱,这就叫人寒透了心。

根据《民法典》新规,见义勇为者遇到这种情况,是不用赔钱的。

-03- 小偷在偷电瓶时被电死,如果车主无过错,不担责

-03- 小偷在偷电瓶时被电死,如果车主无过错,不担责

以前曾有一个经典的案例,一个小偷去偷人家的电瓶车,结果不慎被电死,小偷的家属把车主告了,索赔20万,最后车主被判赔5万,作为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失费。

按照以前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一旦闹出死人的事,即使当事人没有过错,也要出于人道主义,赔点钱来分担损失。而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当事人没有过错的,不用承担责任。

-04- 物业公司不得以断水断电的方式来催缴物业费

-04- 物业公司不得以断水断电的方式来催缴物业费

最近业主给物业送锦旗事件,“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了网友热议。

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糟心经历: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就直接断水断电。根据新的《民法典》,物业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05- 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

-05- 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

所谓的“私生子”,是指非婚生子女,在古代叫“庶出”,地位远远比不上正妻“嫡出”的子女。

然而,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私生子只要能确认是亲生的,就可以享受财产继承权,并且与其他婚生孩子等同。

事实上,《民法典》调整的内容远远不止上面列举的5条,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后,现行的《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物权法》等12部法律都将同时废止。这一变化,将影响14亿人的生活。

这些知识,你都知道吗?